狠母抱子企跳惹官非,被警方以虐兒罪名拘捕。一名單親媽媽昨帶同歲半大兒子,到旺角家庭服務機構強要入住公屋單位不果,突情緒激動,抱着兒子到附近一條行人天橋欄河邊企圖跳橋,幸經警方及同行友人勸阻,始返回安全地點,警方事後將婦人拘捕帶署。
被捕女子姓李(三十七歲),為內地新來港移民。據悉,李婦於內地與一名本港男子結婚,先後誕下分別三歲及歲半兒子,年前獲准與兒子來港定居,惟近期卻與丈夫感情有變而離婚,兩兒子由她照顧,以領取綜援金過活,母子三人租住旺角一劏房,其個案由一間受資助綜合家庭服務中心跟進。
要求即時入住公屋
婦人早前已多次要求中心職員協助遷入公屋居住,惟因需等候審批,已令她不滿。昨晨十時許,婦人帶同幼子,由一名五十六歲姓郭男友人陪同,再到服務中心,更強行要求即時搬入公屋單位,職員雖作解釋,但她未能接受,隨後離去。
消息稱,一行三人步行至旺角道九十三號對開一條行人天橋時,婦人突情緒激動,抱着幼子走向欄河邊,揚言要與兒子跳橋同死,男友人隨即勸阻報警。警員趕至將婦人勸回安全地方,並以虐兒及未能出示身分證明罪名將她拘捕,男嬰送院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