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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主離世..無法決定誰做戶主..另外申請公屋?
公屋戶主離世…我同家姐無法達成共識決定誰做戶主。

本人較年幼…沒這方面的經驗。

想請教大家係咪等房署收咗屋先再申請公屋? 因為現時未收屋而申請公屋要凍結一年…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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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1 Hazel66

你未夠18歲? 夠就可以除名再申請,不過單人排到60先有機會上樓

如家姐唔想做戶主就,佢照舊做家庭成員你做戶主,不過家姐結婚後就一定要除名,反之亦然

未夠就一定要痴家姐,由佢做戶主

其中一人除名後,房署會睇你住緊嗰個單位係咪屬寬敞戶,1人過25平方米就係,要搬去細單位,另外轉戶主要做入息及資產審查,成功後就可以做新戶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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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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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搬去細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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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1 Hazel66

C姐意思係傾唔掂數=攬炒齊齊放棄間屋?
翱翔天際⋯俯瞰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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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姐做戶主....no w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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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主離世,公屋將會無條件給予戶主的配偶,如戶主無在生的配偶,則公屋可給予其子女,但須先通過入息及資產審查。
公屋重新輪候及審查需時很長,尤其你們都年輕,更加要等很多年。所以應繼承戶主的公屋,而非重新輪候。
至於誰做戶主,其實總體上並沒有特別好處。當然,做了戶主的那位,其子女可以繼承公屋,沒有做戶主的則不行。而且,如果你和家姐兩人都是已婚,則沒有當戶主的那位須遷出。但是長遠而言,由於公屋的居住資格太苛刻,例如每兩年審查一次入息及資產,而且一超出就要遷出,資產限額又太低,又禁止戶籍內的任何人有私樓。因此年輕的居住者並不適宜過長時間居於公屋,應該盡快買居屋或私樓,否則長居公屋會因為遷就政策的限制而導致長期貧窮,將來難以安享晚年。因此,總的來說只要公屋繼承人是年輕人,誰當戶主都沒有特別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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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A結婚 就除名+老公再伸請 等7-8年

B做業戶

如果攬炒 A除名 伸請一人 60歲可能
「有機會」上樓 B做業主

我親戚正常大人隊 2公婆 伸請到 老公走 老婆67歲 先上到樓
   
不過兩兄弟/兩姊妹 始終都會結婚
始終都會有自己嘅老公/小朋友 始終都會為自己-方諗
   利益面前 冇人會係神?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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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2 babyjoyce620

已夠18歲,家姐已結婚有小朋友、大陸有屋、老公新移民,家人離世遺產獨吞埋,同佢成日嗌交相處唔到,佢一定唔會讓比我,我更加唔會益佢,搵左社工,拋波去調解,調解都達唔到共識,所以我想快啲申請,爭取時間,宜家申請要凍結一年同扣分,所以係咪等佢收屋再申請就唔洗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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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4 飛faiyu772

其實我同佢都唔想放棄公屋單位,家姐已結婚有小朋友、大陸有屋、老公新移民,家人離世遺產獨吞埋,同佢成日嗌交相處唔到,佢一定唔會讓比我,我更加唔會益佢,搵左社工,拋波去調解,調解都達唔到共識,所以我想快啲申請,爭取時間,宜家申請要凍結一年同扣分,所以係咪等佢收屋再申請就唔洗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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