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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鄭屋邨業主組織遊行質疑管委遭報警
現任管委被批「一如既往」誤導長者獲取授權票

數十名李鄭屋邨業主昨晚(12日)在邨內舉行遊行集會,反對現屆業主立案法團於日前(9日)會議上決議全邨大廈選用「東哲電梯」為升降機工程承辦商。

數十名李鄭屋邨業主昨晚(12日)在邨內舉行遊行集會,反對現屆業主立案法團於日前(9日)會議上決議全邨大廈選用「東哲電梯」為升降機工程承辦商。資料顯示,該工程需耗資高達5,300萬元,為標書中的第2高金額;同時有指,該公司在行內的風評一直未如人意。李鄭屋邨業主質疑法團委任的管委團隊漠視居民安全,不負責任。

遊行於晚上8時左右開始,最高峰時約有30名街坊參與,期間一直有4名屋邨保安緊隨其後,據指遊行並未向警方申請不反對通知書。遊行期間,現屆法團成員向警方報案,7名警員接報到場,並包圍遊行召集人了解事件。最終召集人表示為免麻煩警方,宣布遊行結束,歷時約30多分鐘。

發起是次遊行集會的「李鄭屋邨業主權益關注組」質疑現屆業主立案法團成員,透過誤導的方式獲得不少邨內長者授權票,繼而自行決定揀選工程的承辦商。經邨內不少業主商議後,遂發起遊行呼籲召開特別業主大會,要求推翻上述決議及重選主席、秘書及司庫。

關注組質疑現屆管委,為何選用價格較高並風評不好的承辦商;而不選用歷史悠久、安全質素良好的承辦商,以及「東哲」並非房委會升降機承辦商。管委會代表業主與法團溝通,並負責召開法團業主大會,他們批評現屆管委一如既往,只會默默收授權書,「事前不諮詢、事後不解釋、投其所好」,無論結果如何,管委都不會負上責任,業主只能無奈接受。

關注組認為,更換新的升降機可用超過30年,在安全、質量與價格之間,應由業主自己投票選擇,不能委任他人代投票,隨便交授權書,否則「不知不覺被投票」的故事只會繼續下去。

有邨民對記者表示,大廈升降機經常出現問題及故障,承辦商的維修保養亦不理想,令住戶擔心自身安全問題。他指,關注組曾向現屆管委反映,但一直未獲理會,他形容現屆管委一意孤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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