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與教友吃早餐,原來她以為我吃不得苦,因此沒有出來工作,我跟她說,精神科藥物有很多副作用,很難出來工作的了
而且我現在領傷殘綜援,每月都有5545港元,又不用交租,每年另有多2445港元長期個案補助金,和財政預算案最少有半個月標準金額,有2千多港元,所以我沒有找兼職工作
兼職工作要有7千港元和13個月糧並不容易,而且又很不穩定,我識有位教友,又是被魔鬼纏和有精神病,之前在一間公司做文職兼職,有11000港元,但上年8月便沒得做了,之後做過莎莎的兼職又被裁,後做過幾間餐廳的工作,又被抄,後來才開始領傷殘綜援
我自己就2010年底便開始沒工作,後只做過1個月的安老院服務助理,和1個月的兼職餐廳服務員,不適合而離職,2014年開始領傷殘綜援後,生活才穩定了下來,所以有得領傷殘綜援,我都不會出來工作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