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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富苑主力牆
有ching知道邊的係主力牆嘛?
廚房做開放式可以?
廚房的間隔牆可拆?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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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1 ab2021

唔入則唔可以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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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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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1 ab2021

可以,不過你柝左,會影響火險,無得賠重分分中比人向你追究責任,同第時可能比較難出售,銀行可能吾批貸款,不過咁講,都會有人照柝做開放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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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1 ab2021

圖則中比較粗的黑線一般屬於主力牆。
基本上,只有圍封廚房和浴室的屬於間隔牆。
https://cyclub.happyhongkong.com/viewthread.php?tid=280831

https://cyclub.happyhongkong.com/viewthread.php?tid=193545
祝未上樓朋友早日上心水樓;祝已上樓朋友安居樂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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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睇返平面圖,比較厚嗰啲牆就係主力牆,任何時候都唔郁得。其他屋內嘅範圍業主都可以隨意改動,因為所有嘢都係業主買入嘅。管理處唔係「屋邨辦」,只負責公眾地方,你室內嘅改動無需向佢詳細申報。

關於開放式廚房,好多人都關心是否違法、有事嘅時候影響保險等。的確冇咩合法嘅方法可以做到,但亦都有好多人照改,當中風險自行決定,或者請教可靠嘅裝修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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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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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1 ab2021

常見消防違規情況 1 :改建開放式廚房未入則

香港地寸金尺土,居住空間狹窄,為了用盡每一吋空間,不少業主都會採用開放式廚房,拆除廚房與客廳之間的牆,令客廳看起來更寬敞。不過,原來屋宇署對開放式廚房的規格有一定要求,業主如果想將「梗廚」(亦即圍封式廚房)改建成開放式廚房,必須聘用屋宇署認可的專業人士設計圖則,再經由屋宇署審批,否則都有機會觸犯法例。

由於缺少牆壁作分隔,開放式廚房一旦起火,火勢蔓延速度會較梗廚快,因此屋宇署的《2011年建築物消防安全守則》中列明,如果單位內只有一道大門,而開放式廚房位置接近該大門,就必須具備相關的防火設備,以保障住戶安全。換言之,如果單位屬村屋、平房等設有前後門,多於一個出入口,經相關部門審批後,有機會不受守則所限,毋須安裝相關設備。

《2011年建築物消防安全守則》中,開放式廚房須具備的防火設施包括:
  ▸ 煙霧感應器
  ▸ 自動灑水系統
  ▸ 耐火牆

▸ 煙霧感應器

《2011年建築物消防安全守則》規定,除了住宅單位須設有煙霧感應器,樓層的公用走廊上都同樣需要安裝。單位內的感應器應連接大廈的消防控制板,而公用走廊的感應器更須接駁大廈的警報系統,發生意外時會直接連接到消防通訊中心。

大廈的公用走廊屬公家地方,業主或需先得到管理公司或業主立案法團的批准,翻查大廈公契以了解有關安裝工程是否符合規定。

▸ 自動灑水系統

《2011年建築物消防安全守則》中列明,開放式廚房的天花板,必須安裝自動灑水系統,並連接大廈的警報系統。

不過,由於部分樓宇本身設計為梗廚,未必有設置消防花灑水缸及自動灑水系統,即使業主在單位中安裝消防花灑頭,也無法為其供水,不符合屋宇署規訂。如果想自行在大廈加建消防水缸,由於涉及公用地方工程,就必須與管理公司或業主立案法團相討,當中的手續繁複,業主亦須承擔工程、維修保養等費用。

▸ 耐火牆

消防安全守則規定,在單位門口與開放式廚房之間,必須安裝一道闊度必須不少於600毫米的耐火牆,覆蓋由天花至地面位置。耐火牆最少要有半小時的抗火效能,並以鋼筋混凝土等難以拆除的物料建造。而且日後裝修、出租都不可拆除,否則即屬違規。

常見消防違規情況 2 :新盤買入後,不為開放式廚房作定期檢驗

近年不少新盤直接將廚房設計為開放式,雖然這些樓宇出售時已經具備相關的消防裝置,不過都不代表一眾買家、業主買入後就無須理會。

原來《消防(裝置及設備)規例》中規定,所有消防裝置,包括煙霧感應器及自動灑水系統,都必須由註冊承辦商要進行年檢,並由業主承擔檢查、保養、維修等費用。如果業主未有按時對這些消防裝置進行檢查,都有機會違反法例,一 經定罪,最高可罰款5萬元。雖然開放式廚房美觀,但業主在購入單位前,都要考慮到相關的後續責任。

消防安全守則常見謬誤

1. 由梗廚改成開放式,只要不用明火,就毋須申請入則?

不少業主以為只要開放式廚房不用明火煮食,就毋須申請入則。不過,如果單位原有廚房屬於「梗廚」,無論改建後採明火還是無火煮食,改建工程都受《2011年建築物消防安全守則》所規管,必須經屋宇署審批由認可人士設計的工程圖則,並具備合資格的消防設備。此外,業主都應先查閱大廈公契,了解大廈是否容許改建工程,否則有機會觸犯法例。

2. 開放式廚房禁止明火煮食?

屋宇署的《2011年建築物消防安全守則》中,其實其無規定開放式廚房要使用明火還是無火煮食,只要廚房符合守則的條件、具備合資格的設備,就可以用明火煮食爐。事實上,近年不少採用開放式廚房的新樓盤,出售時都已安裝明火煮食爐。由於已經屋宇署批核工程圖則,就不涉及違反建築物消防安全守則的問題。

不過,這並不代表住戶可以任意選擇煮食爐具形式。住戶必須諮詢認可人士,根據防火牆位置、廚房與單位大門距離等因素,評估廚房應採用的煮食形式。此外,業主亦須留意大廈公契有沒有相關規定,部分大廈或受建築條例所限,規定住戶必須採用無火煮食,裝修前必須向管理公司或業主立案法團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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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 房署出信皇順高層 4月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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