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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境難題..唔知點做好
媽係公屋戶主,我,我老婆,我個仔,我個女,五個人租約都有名。
情況係咁,我老婆話想搬走除名,出去自己同仔女租屋住,唔想同我媽住。
問題,如果我老婆真係去房署除名,我係佢老公要唔要一齊除埋名?
可否只除我老婆名同仔女名而我個名繼續保留?
或者有冇其他好辦法解決?
請大家多多指教
2017年
G141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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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搬走唔一定要除名

BTW: 兩公婆, 唔一齊住係咩玩法

5月正式入伙, 安居樂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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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唔除名都可以出去租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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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阿媽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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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係冇辦法一齊住 暫時搬出去先
除名嘅事 ,後話後說啦!
唔使急住即刻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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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媳一齊住,必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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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諗吓有冇辦法解決點解唔一齊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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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將三人名除去,只淨兩人,咁可能變寬敞户,牵一髮動全身仲麻煩。唔除名住,但暫時搬開住,睇定d先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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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除名都唔可以再申請好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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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出去住唔一定要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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