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戶主等於申請者,申請者必須出席揀樓程序.
Ho1 發表於 2021-09-09 21:52:01 原文
錯!
公屋戶主,唔一定要係綠置居申請人,
只需要年滿18歲,在該公屋有戶籍,
即可以成為綠置居申請人,即將來業主。
只需要每位有戶籍的住戶,表列於申請表上即可;如抽到,戶主要代佢交還公屋,而佢地全部人,亦要一齊住喺新綠置居度。
附上朋友發的相片,佢的租約同綠置居確認信,
清楚顯示,佢唔係戶主,但仍然可以做到申請人,成為將來的業主。
順帶一提,佢交表時,主任都唔肯定,入去問清楚話可以,先收佢份申請表;而朋友早於取申請表時,已於觀塘綠置居售樓處,問過職員,話佢唔係戶主都可以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