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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一人兩人做業主其實冇乜分別
(賣樓買樓另計),其中一方去世,另一方自動成為物業唯一業主。平安紙係兩老同時走咪有用囉,免除其他人嘅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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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纸冇用 立嚟做乜
暗號 發表於 2021-07-12 19:06:21 原文
不是沒有用,而是某一些法律下是優先於平安紙。而業權方面更是複雜,如果第3方有保留供樓証據等,証明他有對該單位付出,
即使他不是配偶,不是子女,也有權分一部分業權,甚至全部。本留言最後由 zooeleddhh 於 2021-07-13 00:14:21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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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1個名好,因政府做擔保就算冇收入,加個擔保人都已借到,留返d名始終彈性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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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樂香江幸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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