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咗父母間公屋抽綠置居, 抽到的話間屋都係佢兩個住, 享受退休生活, 首期供樓等全部費用都係我負責, 而佢哋都同意會立安平安紙將來佢哋百年歸老間屋會留返俾我
想請問以父母其中一人做業主或兩人同時做業主簽長命契, 到最後有無分別呢?
A) 只有一人做業主
如業主離世先, 咁就可以直接辦手續轉名俾我, 而非業主繼續住到百年歸老
如非業主離世先就無影響, 業主繼續住到百年歸老先轉名
B) 兩人同時做業主
其中一位離世, 業權全部歸另一業主直至百年歸老先轉名
因擔心會影響相關事宜如按揭、遺產繼承等等, 希望可以簡化程序對父母影響減到最細, 唔想到時老人家要走嚟走去辦理太多手續, 雖然太早問呢條問題始終抽得中嘅機會好細, 但都想做定功課先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