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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華邨業主批租置計劃設陷阱 稱買樓不知承擔部份公用維修
促政府負責

房委會自1998年推出租置計劃,有業主投訴指租置計劃存在陷阱,今(15日)柴灣峰華邨法團主席趙宜開記者會,批評房委會當年陷害業主,聲稱出售時推出公契及地契上的無理條款,令一眾業主不知不覺承擔巨大金額的維修費用,背上永久債務。

法團稱11年來維修公用部份已耗千萬

柴灣峰華邨2000年開始納入租置計劃出售,該公契及地契列出,業主需要承擔屋邨外公用部份維修開支。峰華邨法團主席趙宜今日於記者會指出,房委會當年表明,鄰近居屋景翠苑會支付公用部份34%日常維修及管理費用,但原來該費用以一筆過87萬港元支付。

趙宜表示,該法團自2005年至2016年維修公用部份費用已過千萬港元,加上今年樓齡達30年,相信未來需進行各方面維修,批評87萬元根本不足夠應付34%的公共開支,形容一眾業主當年被房委會「陷害」,從此背上無了期包袱,直斥房委會令到「草根峰華邨萬劫不復」。

趙更提出,願代表峰華邨業主承諾付出300萬元,促房委會及政府收回該邨日常維修及運作支出負責權。郭偉強亦表示,相信「聰明人」都會認同該方案。

郭偉強要康文署承擔負責公園

會上建制派立法會議員郭偉強表示,大部份業主購買單位時,署方未有對公契及地契作出說明,批評文件「存在不少魔鬼細節」,認為「冇理由」要業主負擔所有公共開支,包括與鄰近居屋景翠苑共用的供水系統、公眾休憩地方及行人通道等,更認為屋邨後的公共公園不應由屋邨業主負責,而應交由康文署負責。

郭續指,已就峰華邨案例諮詢特首及相關部門,但對方僅回應指,地契及公契條款無法更改。趙宜亦指出,上屆法團曾經提出訴訟,但後期不了了之。

房委會近日重推租置計劃,郭偉強稱曾向房委會反映,要求公開屋邨地契文件,惟房委會指現階段未有資料,地契文件僅在簽樓契階段公開。他指擔心將有新一批業主「慘變債仔」,提醒準買家加倍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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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341xxx 擴4, 11/2013申請, 4/2019見主任, 9/7/2019轉S2, 轉市4變回S0, 3/4/2021轉S1, 11/6/2021收信要再見主任, 23/6/2021第二次見主任, 2/7/2021收合格信轉S2, 30/7/2021轉S4, 首派小西灣邨瑞喜樓3樓(拒絕),26/8轉s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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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4  G1322
04/2021 見主任
05/2021 S2
10/2021 S4 派皇后山皇頤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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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想有賺錢嘅權利,唔想有付出嘅義務,原價退返畀房委會喇,交埋過去咁多年嘅租先,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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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菜價買樓,唔使分擔公共維修,請介紹我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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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業主就要承擔
人生路不熟, 希望係好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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