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阿媽70歲及退休多年住係單人公屋8年多了,我本人曾在07年賣過公屋已經失去所有房屋福利,
我老婆就什麼房...
yiklong 發表於 2021-01-11 00:01:05 原文
1.如果房屋署批准你加名的話就沒問題(因為你說你曾經買過居屋),審查係計上樓後的入息限額,你們的入息唔超過上樓前入息限額兩倍,應該交正常租金便可。
如果成功加名,以下是其他問題的答案:
2.不用
3.可以
4.可以
5.不用
以上是我的看法,希望可以幫到你,但不肯定正不正確,最好去問房屋署
本留言最後由 高腳七 於 2021-01-11 08:48:04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