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明白本身60日要交還公屋,亦只可以填表申請多30日,額外交3倍租。
之前見過有個post成功申請4個月寬限,...
Resident1 發表於 2021-01-06 11:06:39 原文
舊年年頭疫情突然爆發係可以酌情,但都過咗成年......
如果60日內交唔到,可以申請延期30日,要交三倍租金佔用費但仍有差餉減免,過埋呢30日都都交唔到屋,房署會出信俾多7日你搬走,再唔搬房署會出最後通知俾多28日你搬走,之後房署可以爆門趕你走收返間公屋。而最後嗰7+21日會收三倍租金嘅租值保償金但無差餉減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