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屋宇署發出的「入伙紙」
入伙紙即佔用許可證(Occupation Permit,OP),由屋宇署發出。新盤項目興建時,須按照《建築物條例》擬備建築圖則,呈交屋宇署審批。新盤落成竣工後,屋宇署會派員到新盤進行檢驗,驗證樓宇是否依據建築圖則施工,符合結構安全、入住標準、物業用途及每層單位數目等規定。如全部合格,新盤便獲批入伙紙。
發展商須在「最終預計關鍵日期」2 周內向屋宇署申請入伙紙,並於獲發入伙紙後 6 個月內通知買家收樓。差估署每日公布的私樓落成量,便是以入伙紙作預測基準。
2)地政總署發出的「滿意紙」
滿意紙即合約完成證明書(Certificate of Compliance,CC),由地政總署發出。政府在批地賣地時,會附帶批地條件,如興建行人通道、天橋及綠化設施等等。如發展商已照協議履行所有責任,地政總署便會批出滿意紙,發展商才正式擁有該土地的法定產業權(Legal Estate)。
地政總署會於網站上公布每季獲批滿意紙的物業地址和數目。
發展商須在「最終預計關鍵日期」2 周內向地政總署申請滿意紙,取得滿意紙後,須於 1 個月內通知買家正式交樓。
發展商需要取得入伙紙和滿意紙 2 項文件,才能正式交樓通知業主入伙。因為滿意紙的時限較短,發展商一般都會先取入伙紙,再取滿意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