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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這樣貼張紙 而不通知所有住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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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2 G13388
三月中見主任 四月頭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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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 如意 健康 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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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做法正常合理及正確。

管理處有乜可能知道邊一架單車係屬於邊伙住戶,集中處理、認领係慣常處理方法。唔通⋯⋯樓主嘅意思係⋯⋯管理處應該搵齊屋苑全部住戶,管理員親身上門,逐家逐戶去拍門問吓戶主:「有幾百架單車因為亂咁隨處泊阻路違例俾我哋鎖咗,你知啦,幾百架咁多,我哋又唔知邊架單車係屬於貴戶嘅,咁麻煩你去認領一下⋯⋯」 本留言最後由 型英帥靚正 於 2020-02-29 18:25:30 編輯
打打殺殺唔好煩我,我睇鹹帶好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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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6
市區3
13年到..........2018年........8月審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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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做法正常合理及正確。
管理處有乜可能知道邊一架單車係屬於邊伙住戶,集中處理、認领係慣常處理方法...
型英帥靚正 發表於 2020-02-29 18:22:44 原文
可以在地下大堂張貼告示,而不是只在單車停放處張貼。如果車主一直都不知道該措施,又過了期都沒有去收回單車,那豈不是白白損失了單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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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是張貼在電梯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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