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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苑授權票玩晒 一票佔28%業權 居民質疑造假
(獨立媒體2020-02-22)早前,小西灣富怡花園業主立案法團管理委員會涉擅用達160萬港元屋苑儲備,支付主席楊漢成的官司訴訟費;法團亦被揭發六年來懶理修葺令,致整個屋苑被釘契。居民早前收集超過5%業主的簽署,並於1月5日提交予法團,要求其於45日內召開特別大會。法團於昨日「死線」召開特別大會,過千人出席,佔全體業主46.1%。會議由晚上八時半開始至凌晨二時方結束,結果「罷免現屆管委會全體委員」及「反對替主席楊漢成支付官司的訴訟費及賠償」均被否決。點票時,一張含二萬九千多份業權的票遭居民質疑做假,楊漢成批評居民輸打贏要,強調自己公平公正行事,「我哋行得好正確,所有嘢都係真嘅」。居民要求驗票未遂,但表明會再召開特別業主大會及股東大會追討。

陌生黑衣大漢駐守平台 場內不准錄音拍攝 <-

楊漢成回應時遭居民多番打斷,他其後脫下口罩,批評居民輸打贏要,「你哋都係想推翻結果咋嘛」。他強調自己公平公正行事,「我哋行得好正確,所有嘢都係真嘅,授權書又比哂大家」。他指,居民如不認同相關制度,可向政務署、律政司、會計師核實。

與現時我們的法團成立推進濕9小組真的很相似。業主會議前收集大量的授權票,前往投票,你來反對他嗎?他就找一群不明來歷的人來指罵你嚇你。
私用屋苑儲備作他的訴訟費,對於這麼愛告人的趙集人先生,我真的不敢想像未來彩興要為這群垃圾找多少律師費。

總結一句,沒法團,沒這些問題,有法團,各位就準備谷氣及破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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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我所知今次業主大會的授權文書是由管理公司核對業主資料,並由管理處屋苑經理及兩位主任與本人一同判斷有效性。

委任何人,管理處有晒資料!
一向以講事實自居的人,現在以一般情況誤導讀者了!?

我做召集人對自己既要求,遠比法例要求嚴格,包括:

- 被委任做召集人後第二天,第一件事去主動約見ICAC尋求介入及指引;(法例沒有要求)
- 自己及家人不參選;(法例沒有要求)
- 向民政處查詢能否主動宣誓申明我本人及參選人沒有政黨聯係;(法例沒有要求)
- 爭取比法例要求5%多一倍(接近10%)授權擔任召集人;
- 為避免有前設立場,總共兩次獲取分別成立業委會、法團召集人身份授權;(法例沒有要求)
- 向全體業主發出問卷,詢問成立那一種業主組織(法例沒有相關要求)


如果全香港有其他屋苑的安排比我們現在做得更好、更公平、更公開、更公正,請提出,再納入考慮改善。-------------------------------------------------------------------------------------------------------------------------
千呼萬喚始出來
真的不想話他但實在忍不住;

1. 主動約見ICAC (法團都還沒成立,閣下去約見,他用什麼理由去查你?閣下是在時間性上玩了一把遊戲,他日被閣下玩弄成功成立了法團,你再去找ICAC啊,不過閣下放心,不用你搵都會找上門。)
2. 自己及家人不參選 (你什麼時候看過老闆親自下場)
3. 查詢能否主動宣誓 (查詢 <- 咁查詢結果如何?)
4. 爭取比法例要求多5% (據鄰居透露閣下是在自己的小圈子社群中乞求業主寄信,怎都好)
5. 總共兩次獲取分別成立業委會、法團召集人身份授權 (分別成立業委會授權?)
6. 發出問卷,詢問成立那一種業主組織? (說到這個最扯火,他用這個說話解釋問卷作用,告訴大家這召集人完全是欺騙,問卷中哪一句句子是表明用作業主大會投票選項?召集人先生你還好意思假借問卷之名來呃業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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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權票制度失敗。
法團投票制度存在問題,怎可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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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開始發爛渣了
趙集人精英團隊個然個個都冇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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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留言最後由 俾你撈 於 2020-02-27 04:24:10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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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成立法團!避免授權票作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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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簡單姐,趙雜仁1月11號開會嗰日。
有個伯伯,攞住個擴音器話,房屋署同房委會,都唔夠膽話啲委任?集人嘅信係真嘅, 1月11號開會嗰日為止,嗰個伯伯話房委會同房屋署都仲未書面回覆佢。
1月11號開會個晚,嗰位伯伯亦問咗代表管理處嘅律師,個律師都唔夠膽話核實到委任趙習仁嘅信係真。成件事,就係管理處嗰位最高級嘅經理話啲信係真。

房屋署+其士代表律師(唔夠膽確定)vs 管理處位高級經理好大聲話合法

咁究竟係政府部門,加上市公司律師緊要啲,定係一個管理處高級經理打工仔講嘢緊要啲,大家自己諗。

我記得趙雜仁2019年5月至六月期間,喺自己個Facebook嗰度口口聲聲,話政府委任咗佢,我都唔知邊個政府部門委任咗佢囉。

所以佢話自己約ICAC,哈哈哈哈哈,叫佢攞啲證據出嚟先啦,基本上佢講啲咩我都唔會信囉,拿出證據來。

唔好自己行咗入去ICAC問人借廁所,就話人哋ICAC經審核過晒你啲嘢。本留言最後由 lovewillicheng 於 2020-03-03 21:21:01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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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簡單姐,趙雜仁1月11號開會嗰日。
有個伯伯,攞住個擴音器話,房屋署同房委會,都唔夠膽話啲委任?集人嘅...
lovewillicheng 發表於 2020-03-03 21:16:26 原文
趙雜仁最利害的就是自吹自擂。人家紙上談兵,佢更利害口上談兵。
反正你打給他就可以了,他最愛傾計,以及唱首歌仔比你聽。
「財神到財神到好走快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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