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現住彩德,二人都是三十歲左右.有二個小朋友(一男一女),二人的收入大約1.8萬左右.看到政策說過多几年的居屋政策不錯.很想在未來的十年左右,儲一筆錢購買居屋,可二個成人又不是專業人士,人工有限,又有二個小朋友要培養,現又有新公屋住,所以很是矛盾.有以下几個方向,請大家幫手分析一下那個目標好呢?
一,以未來十年的人工都是維持在1.8至二萬左右,十年後目標為儲存50萬做居屋的首期.未來的二十年就要成為供樓的奴隸?
二,安於目前新公屋的現狀,感覺又是市區,將余錢留做培養二個小孩的基金為主,不要被供樓搞到人生都只為樓做奴隸?搞到要節衣縮食.因為小孩的未來才是最重要的,有本事的,父母沒樓的,他以後都會有的.
三,按二的目標,盡力培育好小孩,到了小孩出身後,再剔除小孩的公屋名字,由他們自己去供樓,二個大人到時可以仍有公屋可住,
不用跟細的生活在一起,因為根本不知到時細的是否喜歡跟老人住在一起.可是內心又恐怕二十年後要用三百萬才可以買到現在150萬的屋,怕儲的錢永遠追不上樓價?(在這里問一個問題,就是當孩子18歲後,他可以用自己的公屋資格去購買居屋嗎,定是一定要跟家里人一同去申請才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