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請年長者工作:售貨、飲食、保安及清潔
勞工處提供聲明願意聘請年長者的,多屬哪類型工作?截至2019年4月16日,勞工處年長求職人士專頁,搜尋歡迎中高齡人士申請的職位空缺 (全職工作)總共10,884項結果,兼職工作有1,724項結果。全職空缺中,以「營業代表/推廣/售貨員」(1,969項結果)、廚師/侍應(1,160項結果)、物業管理/保安員(1,290項結果)、清潔(830項結果)為最多。
不過,營業類工作部分要求中學學歷或懂英語,飲食業多需工作經驗,也可能令身體多勞損的長者卻步,保安需持有相關證書,清潔工作則較少特定要求。根據勞工處數字,2018年經就業服務成功獲聘個案中,中高齡人士從事全職文書支援工作,平均薪酬為12,265元;飲食業為13,208元,批發及零售業為11,480元。
審計署發表報告,建議勞工處應訂立措施鼓勵僱主參與中高齡就業計劃,領取津貼;又應鼓勵僱員完成在職培訓及留任。
審計署促檢討中高齡就業計劃成效
「中高齡就業計劃」透過向僱主發放津貼鼓勵聘用年滿40歲或以上的失業求職人士,並提供在職培訓。僱員完成在職培訓後,僱主聘用每名60歲或以上人士可申請每月最高4,000元的津貼,為期6至12個月;僱主聘用每名40歲至60歲以下人士可申請每月最高3,000元的津貼,為期3至6個月。除補貼,政府亦有就業講座、招聘會等協助中高齡人士就業的措施。
不過,昨日(17日)審計署發表報告,指出合資格並就計劃提交初步申請的就業個案數目偏低,從2014年至2018年,在平均2,660宗合資格就業個案中,平均只有565宗有申請計劃,佔整體就業個案21.2%,勞工處回覆指,部分僱主選擇以自身資源支付培訓費用、部分認為自己並非為了政府津貼而請年長者,更有僱主認為領津貼或不利公司形象。
飲食業是其中一項多願意聘請年長者的行業,不過對身體或多勞損的長者來說,也未必是合適的工作。(資料圖片/梁鵬威攝)
此外,報告亦指出僱員在職培訓完成率下降,從2013年78.5%降至2017年的71.2%,當中60歲以上僱員完成在職培訓的就業個案百分比下降了11.1百分點。審計署認為,勞工處應採取措施鼓勵僱主就合資格個案參加計劃,監察在職培訓完成率,並應檢討整個計劃的成效。
日本推銀髮中心 團體:「政府應有一條龍計劃」
「你推動長者就業友善的氣氛,卻沒有長者就業指引,僱主有得揀,不會去特別考慮。」關注基層長者生活的「關懷貧窮學校」事工鄧永謙說。相比香港,日本和新加坡都有不同鼓勵長者就業的措施,如在法例上強制僱主須重新僱用年長僱員,資助僱主讓年長僱員留任,支援機構為長者安排彈性和短期工作,訂立反年齡歧視法等。日本全國就有1,300間「銀髮人力資源中心」,為60歲及以上人士提供社區為本的工作。
關懷貧窮學校事工鄧永謙(左三)不時落區跟清潔工交朋友,亦因此認識根叔。他認為基層長者多靠熟人搵工,若談長者就業只談「勞工處可協助搵工」,並不能解決他們實際遇到年齡歧視及不適宜工作環境的困境。(資料圖片/盧翊銘攝)
「政府推長者就業,應該要推動每個行業去討論,如果有60歲以上長者來工作,怎樣處理?像健康評估,長者有沒有長期病患或隱性病患?覆診僱主也要知。政府應要設計一條龍的指引。」他認為,最核心是要研究工作環境是否對長者友善,比如設備、休息時數等,否則年長僱員留任期不長,也徒勞無功。「長者就業友善當中的意義,是不想社會遺棄老人家,想他們有成功感、滿足感,去建立他們。而不是像現在,僱主只會抱持長者做到就做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