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rvd.gov.hk/mobile/tc/faqs/billing_and_payment.html
3. 我 收 不 到 「 徵 收 差 餉 及 / 或 地 租 通 知 書 」 , 應 怎 樣 做 ?你 可 透 過 本 署 的 網 站 遞 交
網 上 表 格 , 以 郵 遞 方 式 收 取 徵 收 通 知 書 補 發 本 , 或 致 電 2152 2152 (
24 小 時 電 話 資 訊 服 務 ) , 以 郵 遞 或 圖 文 傳 真 方 式 收 取 通 知 書 補 發 本 。 你 亦 可 於 辦 公 時 間 內 到 下 列 郵 政 局 補 領 :
- 香 港 中 環 康 樂 廣 場二 號 郵 政 總 局 ;
- 香 港 灣 仔 告 士 打 道五 號 稅 務 大 樓 一 樓 告 士 打 道 郵 政 局 ;
- 九 龍 油 麻 地 彌 敦 道四 零 五 號 九 龍 政 府 合 署 地 下 九 龍 中 央 郵 政局 ;
- 九 龍 尖 沙 咀 中 間 道十 號 國 際 電 信 大 廈 地 下 及 一 樓 尖 沙 咀 郵 政局 。
補 領 通 知 書 時 , 你 必 須 提 供 物 業 的 帳 目 編 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