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新居入伙半年, 一直都知鄰居是一名單身(年約50多歲)的男子, 由我入伙至今都不見他有上班工作,常常開門並把電視的聲浪調得很大, 我都沒有理會.
直至半個月前的一個晚上 (約11:20 p.m.), 他按我的門鈴, 我門了一條小小的門縫問他何事, 他問我有沒有噴空氣清新劑, 我答他沒有 (我真的沒有, 而且從來都沒買過空氣清新劑), 他說他有鼻敏感, 請我不要噴清新劑, 我答他我真的沒有噴, 然後他就離開, 我便關門以為沒事了.
怎料過了兩三天, 管理員上門又按門鈴, 我當時在洗地, 沒關大門, 我已即時回答 "沒有", 管理員看看我家, 跟著說 "沒事, ok", 這就離去.
跟著幾天, 我的鄰居 (那男子) 每每經過我家門口都大大聲 "乞吐" (不知有沒有真正吐氮在地上), 又在他家門口及廚房不知噴什麼的, 又不聽到他打噴嚏(因他之前說自己有鼻敏感), 跟著不停用硬物(聽似鎚仔)撃打廚房的牆壁, 因為他的廚房與我的廚房是相連的, 所以聲音很響, 那牆好像快被打穿似的.
直至今個星期五, 房屋署的區長打我的手機又叫我有否噴清新劑, 我答她沒有, 並告知好我的鄰居凡恐怖情況, 我告訴區長我懷疑我的鄰居是精神病康復者及有罔想症, 房署區長答我因私隱條例不能告訴我.
但我真係好驚, 他的行為好恐佈, 我覺得我的生命受到威脅, 請問:
1) 我是否有權知道我的鄰居是否精神病的康復者?
2) 可否因此要求調遷? (其實我不想搬, 因為我裝修用了很多錢, 只住了半年)
盼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