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文署被指「用到盡」轄下承辦商,員工被壓榨。
政府壓榨外判工愈揭愈臭,繼食環署後,康文署被指「用到盡」轄下承辦商,包括要求泳池清潔工縮短工時,惟工作量不變,每月工資卻減少約3%,有時更要兼任保安、接線生或送文件等工作;負責打理公園的花王人手,更由8人減至1人。有關注勞工權益團體批評,政府以善用公帑為由,放任外判商欺壓工友。
任職泳池清潔工10年的花姐(化名)指,該署早前批出新外判合約,要求工友由過往每天工作9小時,縮短至8小時45分鐘,工資則由8600多元減至8400多元,減約3%,惟工作量並無減少,質疑措施變相減人工。合約中亦沒有交通津貼,她指部分工友為節省開支,寧願步行半小時上班。
現時泳池清潔工分早晚兩更,惟每更交接的時間由以往的半小時縮減至15分鐘,泳池清潔工友彩姐(化名)批評該署懶理工序需時,令工友沒有足夠時間清潔,只能留待第二日早更在開場前偷時間清理。她又表示,只要屬泳池範圍,即使沒有任何工具或訓練,工友亦要「一腳踢」,有時更要暫代該署文員工作。
該署外判職位還包括園藝護養,任職花王的達叔(化名),一直在油尖旺區打理該署轄下公園,經歷過3個承辦商交替,惟花王人手一直減少,一個公園以往由8名工友同時負責,現時只剩他1人。
關注勞工權益的天主教勞工牧民中心(九龍)程序幹事何天樂批評,該署與外判商互相推卸責任,其後方知署方以「公帑要用得其所」為由縮減工時。他又指署方未有為工友提供休息地方,如泳池內不設休息室及微波爐,工友只能在後巷吃飯盒;花王更需1日內打卡4次,記錄午膳時間。
立法會議員尹兆堅狠批該署強詞奪理,又指現時工友兼負大量額外工作,工友為完成工作只能每日額外在工作崗位多留15分鐘,但政府卻合理扣薪,對工友十分不公平。
康文署回覆指,大部分園藝護養服務合約以服務成效為基礎,在合約文件中清楚訂明工作要求、大約所需要的人手數目等資料,以供參考。如承辦商未能履行合約要求,管理人員會發出口頭勸喻或勸喻信;如情況未有改善,更會發出失責通知書,並按合約訂明計算損害賠償及扣減月費。
花姐不滿同屬承辦商的員工,待遇卻有不同。
過往有8人負責一個公園的工作,但現時只剩達叔1人。
彩姐指,現時晚間清潔工作只能留待第二日早更工友完成。
何天樂不滿承辦商及政府互相推卸責任。
如泳池範圍內出現雜物,工友亦需要合力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