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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D成立業主立案法團
點解琴日會流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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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團唔係要2年之後才搞得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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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自Ching chun Court

[業主立案法團投票日]
投票事關重大, 你清楚依家就成立法團對自己有咩影響嗎?

1. 應該成立法團監察屋苑管理?
長遠而言係,成立法團可代業主行使及執行與建築物公用部份有關的權力和職責,保障業主的權益。
但屋苑入伙半年就成立未免太急,最大問題係其後維修責任好難釐清。屋苑手尾房署仲未執好,一旦法團成立左,房署手上未完成的維修有可能變左法團跟同出錢。

2. 現在成立法團最大弊處係?
成立法團係不可逆轉,冇得返轉頭。如果臨近保養期完結發現既屋苑問題,房署只要依足程序甚至拖延處理再話唔關佢事,法團都冇得迫房署跟進。

3. 點解房署急於協助屋苑成立法團?
做少一個屋苑,自然少好多投訴同監管工作。

4. 其他居屋/私人屋苑個個都有法團?
不是。有落成好多年既居屋到今日都冇法團,有唔少大型屋苑如太古城,已入伙數十年,但都無成立業主立案法團。

當然,有法團可協助業主更有效地管理自己的物業,也可保障業主的權益。

5. 唔成立法團住,有咩可以做?
唔少大型屋苑都透過業主委員會監察管理公司,行之有效。一般而言,業主委員會都能反映出業主的意願,並對管理公司的決策有一定影響。

6. 法團跟成立業主委員會有咩不同?
詳細可參考https://www.noblehill.hk/?page_id=68

用左較短時間整理,如有錯漏請指正。希望大家真係考慮清楚後先投票,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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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1 adilene
房署有24個月係代管人身分
(佢最少佔30%業權)
去管理青俊大少事務!
大家又何必要咁快成立法團呢!?
加上街坊大家都未有認識好!
快未必有幸福!
本帖最後由 big_nature 於 2018-02-05 13:36:47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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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adilene
房署有24個月係代管人身分
(佢最少佔30%業權)
去管理青俊大少事務!
大家又何必要咁快成立法...
big_nature 發表於 2018-02-05 13:35:11 原文



講得好
希望在明天
開心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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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前成立唔到法團就唔會成立。知唔知期限係幾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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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河B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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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3 big_n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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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3 big_nature
big 兄果然見多識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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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似話4月再黎過。

同意樓上講,等大家認識多D先選好似好啲~
咁係咪要有啲活動等大家有認識嘅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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