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子涉使用虛假學歷證明,被控6項欺詐罪,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認罪。(港台圖片)
一名40歲女子涉嫌使用虛假學歷證明,自稱有中五教育程度,詐騙6名前僱主聘用她為保險代理人或會員顧問,被控6項欺詐罪。被告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認罪,主任裁判官錢禮押後至下月中判刑,期間被告要還押看管。錢禮指,案情嚴重,即時監禁無可避免。
辯方求情時說,明白事件嚴重,被告有真誠悔意,又指被告在15歲時離家出走,於17歲時誕下兒子,當時要撫養孩子,以致無法完成中五學業。
辯方又說,被告於數年前重返校園,完成修讀相等於中五學歷的毅進課程,只是其後求職時沒有申報毅進學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