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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去世, 需要調遷 !
請問有人試過同樣經歴, 可否分享一下!

1) 整個過程通常幾耐?

2) 選擇新的屋邨時可以"誇區" 嗎?

3) 入住全新的屋邨機會有多大? (1 人單位)

4) 由填表到入住, 通常會幾耐?  

5) 有三次offer機會, 會否越派越差 ?

忐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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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濟勸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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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區如果有, 多數比原區的, 但依家好難講了
屋邨你住哪一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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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1 MichelleWong

可以無限耐
民主黨, 民建聯, 自由黨 它們當年全部支持賣領匯.
交椅洲填海交換成哥球地.  粉嶺住人, 交椅洲打球.
= 打風睇浪 = 酷熱行山  = 寒冷露營  = 暴雨玩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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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你一樣,上年十月交表仲未派第一次,吾可以誇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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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寬敞戶政策
1. 現時情況
 房委會 的一貫政策,是規定居住面積超過既定 寬敞戶 標準的住戶須遷往另一個面積合適的公屋單位,以收回較大的單位重新編配予人數較多的家庭(目前的 寬敞戶標準及「優先處理寬敞戶」 的界 限 見 附 錄 )。房委會按照每人 不少於 7 平方米室內面積的標準編配公屋。
 截 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為止,共有約 5 690 宗「優先處理寬敞戶」個案。該 5 690 宗「優先處理寬敞戶」的平均居住密度是每人平均 30.3 平方米,即是公屋住戶平均居住密度的 2.3 倍,更是每人7 平方米編配標準的 4.3 倍 。
 在現行 寬敞戶政策 下 :
(a) 有殘疾成員或年屆 70 歲或以上年長成員的住戶 會 從寬敞戶名單中剔除,而有 60 歲或以上但未滿 70 歲年長成員的住戶
則 會 置於寬敞戶名單的最後位置;
(b) 「優先處理寬敞戶」 可 獲 最多三次房屋編配,以及最多三個月的免租期作為額外誘因;
(c) 寬敞戶及「優先處理寬敞戶」 可 獲 發放住戶搬遷津貼和提供調遷至新屋?的機會 ,以鼓勵住戶盡早調遷;以及
(d) 因家庭成員身故而成為「優先處理寬敞戶」的家庭,可一律留居於現住單位一年,讓他們有充裕時間克服情感 ╱ 心理壓力 。 若 「優先處理寬敞戶」因等待家庭成員從內地來港團聚而 希 望 留居於現住單位 , 房委會 會 以情理兼備的態度作個別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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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8 willy1232006

請問呢D資料可以係邊度睇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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係google打寬敞戶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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