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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臨時會三讀通過《勞基法
立法院臨時會於9日展開「不斷電」表決,於10日上午8點50分三讀通過《勞基法》第24條「休息日加班費核實計算」、第32條「單月加班時數上限54小時,每三個月不得超過138小時」、第34條「經工會或勞資同意輪班間隔可縮短至8小時」、第36條「經工會或勞資同意可放寬7休1,可連續工作12天、休2天」、第38條「經工會或勞資同意,特休假未休可遞延一年再折現」,並增訂《勞基法》第32條之1「加班費可換補休,一比一計算」。
上述修正條文於今年3月1日施行。

投下贊成票的有黃國書、鄭寶清、呂孫綾、鍾佳濱、何欣純、柯建銘、劉櫂豪、劉建國、尤美女、王定宇、陳素月、李麗芬、蔡適應、蔡易餘、施義芳、鄭運鵬、吳秉叡、吳琪銘、周春米、許智傑、林俊憲、邱議瑩、蕭美琴、羅致政、蔡培慧、蘇巧慧、趙天麟、陳亭妃、陳其邁、黃秀芳、陳明文、林靜儀、葉宜津、吳玉琴、蘇震清、楊曜、余宛如、劉世芳、吳焜裕、高志鵬、邱泰源、邱志偉、李俊俋、陳瑩、管碧玲、陳賴素美、賴瑞隆、陳歐珀、Kolas Yotaka、洪宗熠、江永昌、段宜康、黃偉哲、林岱樺、吳思瑤、張宏陸、李昆澤、陳曼麗、王榮璋、郭正亮、張廖萬堅、蘇治芬、姚文智和莊瑞雄等64位立委。

勞團在立法院場外號召群眾前往青島東路,不排除升高抗爭強度。

有關《勞基法》第32條之1「加班費可換補休」,國民黨立委蔣萬安認為,補休時數應以加班費率加成計算,若未能在年度結束或契約終止前補休完,剩餘時數可換回加班費。

但最後仍通過民進黨團版本,以實際加班時數一比一換成補休時數。原休息日加班費用意,是避免勞工在休息日加班,否則資方應付出更多成本。如今通過一比一換算,恐讓資方免給勞工更多加班費,只要事後補休。

蔣萬安批評,民進黨的版本會讓勞工拿不到加班費,補休也可能遙遙無期。

本帖最後由 folee0001 於 2018-01-10 11:38:22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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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評稱將工人過勞合法化

「勞基法修正案」內容在台灣內部備受爭議。台灣政黨「時代力量」聲言將重新檢視並修訂整部勞動基準法,同時將就「最低工資法」發起全民公投;另有勞工團體在立法院附近示威抗議,期間一度與警方發生衝突。
立法院院長蘇嘉全敲槌通過法案。(中央社)


自本月8日起一連兩日的協商破局後,民進黨團決定不斷電審議《勞基法》修正案,歷經18小時的二、三讀程序與表決後,「勞基法修正案」終在今天上午8時44分三讀通過。

新修正的《勞基法》將於3月1日實施。據了解,與現行的《勞基法》相比,本次修正重點包括將每月加班時間上限(46小時)有條件下提高,若僱主經工會或勞資協議同意,得以每3個月為周期,每月加班最高54小時,3個月上限138小時。至於輪班間隔時間,原為至少連續休息11小時,改為「原則上11小時」,經主管機關報請勞動部公告、勞資會議或工會同意後,更換班次可改為8小時。

另外,休息日加班時數取消「做1給4、做5給8」的額外補償,改為核實計算;特休假從「滿半年3天,滿一年7天」改為可遞延1年,未休假則以工資補償。勞工每7天須有1日例假日,經主管機關與工會、勞資會議同意後,可在7日內挪移調整,意即「7休1」可調整為「14休2」,勞工最長或需要連續上班12日。

勞團抗議民進黨背棄勞工,朝立法院撒冥紙表達不滿。(中央社)
國民黨立委蔣萬安:史上最爛勞基法

有聲音批評此次修法存在向資方靠攏,讓工人過勞合法化的問題,直斥民進黨政府「修惡法」。台灣政黨「時代力量」在此次修法過程中,就曾試圖以絕食抗議等手段阻止修法,進行朝野協商時也自行退出,並就無法擋下修法致歉。「時代力量」黨團表示,下一步將會啟動「最低工資法」全民公投行動,訴求降低工時與提高工資、落實勞動檢查與保障訴訟,以及重新檢視並修訂整部《勞動基準法》。

國民黨黨團立委也在三讀表決前離開議場,並在場外召開記者會。國民黨立委蔣萬安批評,民進黨沒有臉面對歷史、面對勞工,整部《勞基法》讓勞工面臨極度過勞的狀況,並聲修法為「史上最爛勞基法」,總統蔡英文與行政院長賴清德將會自食惡果,「民進黨就是勞工過勞的劊子手!」

此外,自8日開始,有台灣勞工團體在立法院附近示威抗議,高喊退回惡法,稱民進黨背棄勞工、踐踏勞工。期間持續繞行立法院,又朝立法院撒冥紙表達不滿,更一度與警方發生衝突,場面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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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修正案懶人包】


勞基法修正案今早三讀通過,到底改了什麼,一起來看看:


1. 加班時數:雇主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每個月可提高至最
高54小時,每3個月不得超過138小時。
 
可能產生情況:30天內上班336小時,上班上到飽,極
端但合法!https://goo.gl/wY3iPp
 
黃峻偉醫師補充:「另外,單月上限54,3個月138小
時,並不是指連三個月喔。也就是可以六個月中,總加班2
76小時,第一個月和第六個月加班30小時,但是第二到
五個月加班54小時,這是合法的。」
  
2. 加班費時數計算:休息日加班費 #計算時數 原本是做1給4、超4給8、超8給12加成計算,改回 1:1 時數核實計算。時數加成取消,但 #加班費仍維持加成,加班2小時按平日工資多給4/3;第3小時起多給5/
3,感謝 孫博萮 (Po-Yu Sun)熱心補充)
 
3. 新增加班補休:新增32-1條文,加班可依勞工意願選擇
補休,並經雇主同意,應依勞工工作時數計算補休時數。補
休期限由勞雇雙方協商,補休期限屆滿或契約終止未補休,
應依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工作當日之工資計算標準發給工
資。
 
中翻中:加班可能沒有加班費,可能換成補休,補休兌換期
限由雙方議定,超過期限可換成錢,但無強制何時要休完,
可能發生今年加班,10年後再補休。
 
黃峻偉 (Jin-Wei Huang)醫師補充:「補休那條,其實還可以透過勞資
協商,讓勞工『被自願』放棄補休。也就是加班費換補休,
然後再叫勞工被自願放棄補休,這樣勞工就連加班費都拿不
到。而這在勞基法中都是合法的。」
 
相關條文:https://goo.gl/9r9ine
  
4. 勞工例假,經主管機關同意、勞動部審定、勞資協議或工會
同意下,可於每7日的週期內調整。意即「7休1」能調整
為「14休2」。(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 關同意,且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行業,雇主得將第一項、
第二項第一款及第二款所定 之例假,於每七日之週期內調整之。)
 
中翻中:勞工最多可合法連上12天班!
 
5. 輪班間隔:輪班制行業,可在事業主管機關商請勞動部公告
、勞資協議或工會同意後,將換班時的間隔從11小時縮減
為8小時(2018/03/01實施)
 
6. 特休遞延:當年度未休完的特休假,除可折算工資,也可延
到隔年使用。
 
本帖最後由 folee0001 於 2018-01-10 16:30:05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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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人跨境跨界別撐台勞工 反修改《勞基法》欺壓勞工

[草根.行動.媒體]2018.1.10

就著台灣立法院今日三讀通過修改《勞基法》,變相大大延長了勞工的工時,日前有一些香港關注基層的團體及市民,到達台灣聲援,並草擬了一份名為[香港聯署聲援台灣勞工 反對《勞基法》大倒退 民進黨政府停止粗暴打壓]的聯署,並短短數日內有幾十個香港團體聯署。今日更有約50名市民,包括團體代表及關注事件的基層市民,到達金鐘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香港事務局)示威。到達時,台灣立法院已三讀通過修法,各支援人士/團體輪流發言,抗議台灣勞基法修惡法,並在中心門外張貼許多個「幹」字,表達聲援台灣勞工及對執政政府的強烈不滿。職員關閉辦公室玻璃門,派一名職員及數名保安留在電梯大堂,對行動沒有任何回應。期間有來往辦公室的其他市民,則由保安陪同,帶往另一邊出口出入。示威人士在現場抗爭約一小時後離去。|

台灣繼續血汗勞工化 工時延長休息無期
據團體代表和聯署聲明所指,有如下問題:
《勞基法》修正案,民進黨的理由美其名曰「給企業彈性,以提昇競爭力」,實際上完全是以勞工的血汗為代價,給予資方更多壓榨的空間。法案最主要的修惡有以下幾點:(一)休息日加班自「每4小時為單位計算」改為「核實計算」。(二)每月加班時數上限自46小時延長至54小時。(三)輪班休息間隔自11小時減少為8小時。(四)「7天應有1天例假」改為可調移為「14天有2天例假」,即「可連續工作12天」。(五)「特休假一年內未休完,應直接折算工資給員工」,改為「特休假未休完可遞延至隔年,隔年未休完再折算工資」,即勞工之未休假期更遲才能得到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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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威團體多元化 彰顯跨境跨界連結
今日示威團體多元化,除了老牌的職工盟和街工之外,還包括有不少勞工團體、學生團體、移工團體、藝術團體,亦有市民自行加入。
代表國際移民聯盟(International Migrants Alliance)的eni estari則同時以移民家務工的身份,出席支持,表達對於由商家為本的社會發展的不滿,及向台灣的工人表達團結及支持。

在藝術團體做行政人員的鄺小姐表示:「很感動看到現場有移工團體代表發言。移工在香港是最沒有勞工保障(工資最低但工時最高)的一群,但她們在自身許多制肘之下,仍參與今早的行動,令我覺得只有底層人民的團結,無論是香港、台灣還是移民工,才是出路。 本身在藝術團體工作,眼見很多街坊因工時長及為口奔馳,休息時間嚴重不足,更遑論有餘暇發掘生活中的美。」

前利東街街坊,在被重建後持續參與對抗社會不公義的街坊May姐,以個人身份到達,她認為修法對台灣的工人很不公平:「如果沒有工人幫有錢人打工,難道那些有錢人自己完成所有工作?」

自治八樓成員阿飛表示,這個連結抗爭的方法以後可以參考,即不同地方的人同步進行,大家互相感到支持和連結。作為有份發動行動的人之一,她指本來已帶同電腦和投影機,打算在現場與在台灣的朋友通過視像通訊,互相打氣,但因現場完全收不到網絡故而惟有放棄,實在很可惜。

本身在勞工團體工作的馬先生表示,台灣的進程很值得港人警惕。他指早幾年台灣還是國民黨執政時期,很多社運人士認為當務之急是要抵抗國民黨,於是便接下民進黨拋出的橄欖枝,不顧社運理念,不願討論左右翼的理念之爭,只顧藍綠黨爭,也不管這政黨是否全心全意捍衛勞工權益,只顧住向邪惡大魔頭抗爭,最後把民進黨送進總統府。這情況很似香港,有些人說在威權壓迫下,要先放下左右翼之爭,先處理所謂的統獨問題,更有些偏左的人認為泛民和建制才是最基本的分別,將問題簡單二元化。這變相不是與當年台灣只顧藍綠權鬥一樣?最後也只會把不顧基層死活的人推到掌權位置上,而被犧牲的也是制度下的無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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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評論:
重點是如果老闆強迫你只能選擇某一樣的話,就請檢舉他吧,不要什麼行動都不做就哀哀叫。如果老板要解雇你,那你就走吧,這種公司有什麼必要待下去呢,如果自己奴,法再怎麼改你還是不會自己行動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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