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灣麗晶花園停車場被揭「僭建」電單車位逾30年。由瑞安物業管理的麗晶花園停車場設23個電單車位,地政總署早前證實車位屬公用地方及違反地契,管理公司在本報查詢下始承認車位存在逾30年,又指車位由另一瑞安旗下公司管理,至今收益達200萬元,對方已將收入退還屋苑賬戶,有區議員質疑瑞安借屋苑公用地方賺錢。
九龍灣麗晶花園商場相連的停車場6樓在兩處設置共23個電單車車位,大部份設在上落行車道中間一個圓柱空間內,部分設於近走火梯,但其他樓層同樣位置並無設電單車位。屋苑車位招租通告顯示,今年每個位的停車許可證收費為4,800元,由JET PACIFIC LTD.公司收取,資料顯示,該公司由瑞安投資有限公司持有99%股權,瑞安集團主席羅康瑞為董事之一。
有居民早前向本報投訴事件,地政總署回覆指,按照涉事地段的地契條款,車位屬屋苑公用地方,並非地契下獲批准的泊車位,署方未接獲業權人申請於該處設置停車位,已去信屋苑業委會要求糾正,並保留採取執行契約條款行動權利。
瑞安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承認車位在屋苑30多年前落成時已有,現由JET PACIFIC LTD.管理及收費,對方有向麗晶管理處交管理費,一直不知有問題,業委會接獲地署來信後已要求該公司糾正違契情況,對方承諾會糾正,並已將30年來、逾200萬元收入退還管理公司,但因車位已出租,料年底才能收回。本報推算每年扣除管理費,該公司可獲淨收入達10萬元。
電單車車主黃先生指至今無收到車位違規通知,直言該處車位位置不正規,但「冇想過佢係違規,而家唔知點,搵唔到車位就要泊街」。
觀塘區議員畢東尼對事件感憤怒,若車主泊車時有意外,「第三保係咪保到呢?」亦質疑管理公司何以容許瑞安私人公司借用公用地方賺錢,「屋苑時租車位嘅收入都係入落屋苑賬戶,點解電單車位租金係由瑞安收?」促管理公司清楚交代賬目。
麗晶花園停車場6樓一處公用空間,劃出了多個電單車位。
停車場另一處接近防煙門位置則劃了數個車位,亦屬違契。
停車場內另一層同樣位置,則沒有設電單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