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認遷就內地 標準set低啲
本港今年1月連番受珠江三角洲的空氣污染物波及,PM2.5和PM10濃度飆升,多次超出世界衞生組織的安全標準,惟甚少超出港府標準,被質疑太寬鬆。《蘋果》當時向環保署查詢,署方承認,因有研究指本港的懸浮粒子「有接近70%來自珠江三角洲區域的排放」,制定空氣質素指標時,考慮到區域因素,故將現時的法定上限,暫定在世衞的中期目標,而非最終目標。
環保署當時回覆指,世衞建議各地政府制定指標時,須根據實際情況,並因應「政治和社會」等因素,「循序漸進」減少空氣污染,達至最終目標。而據署方了解,現時全球並無一個政府,完全以世衞的最終目標,來制定空氣質素指標,強調本港現時的標準,與歐盟及美國大致相若。
本港PM2.5和PM10的日均濃度上限,除被指太寬鬆外,原來港府更容許此上限一年內可超標9次,環保署當時形容此做法「務實」,亦「符合世衞的建議和國際上慣常的做法」。
署方更舉例解釋,歐盟及英國的PM10日均濃度限值,雖訂於世衞的最終目標(每立方米50微克),但每年容許超標35次;反觀香港的懸浮粒子「受到區域因素影響」,PM2.5和PM10的日均濃度限值,雖訂於世衞的中期目標(分別為每立方米75和100微克),但只容許每年超標9次,這不止符合世衞建議,也是務實做法。
現時本港的空氣質素指標,於2014年初生效,按照法例規定,該指標須至少每5年檢討一次,環保署稱已開展檢討工作,並積極諮詢各持份者意見,研究可否進一步收緊指標,預計2018年中完成檢討報告。
記者 李鈺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