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個朋友有間公屋係佢父母同佢一齊申請既,佢同個大陸女人系香港註冊結婚唔夠2個月唸住離婚,原因系個女人結婚後同皇帝一樣咩都唔做,吃飽就瞓,仲日日同佢屋企人吵感情完全破裂,又成日講是非,而且個女人又話好食好住唔肯走,又話唔會離婚,話有病我朋友醫,唔醫就告虐待,之後因為證件快過期所以先走左,不過好快又返黎,不過我朋友已經換左鎖,而且唔肯開門,個女人去左佢親戚果度住,又話唔開門就報警,話有張結婚證佢有權住,仲話遺棄罪,佢無名,無身份證,得張探親證,請問下我朋友有無權唔開門,如果真係要開門會影響離婚,分居紙等於無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