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港鐵附例禁止乘客使用粗穢言語及衣着不恰當,違例可被罰款5,000元。這些規定一直引起不少爭議,例如朋友間私人談話講粗口是否違例,而衣着是否恰當涉及主觀判斷。港鐵完成了《港鐵附例》的檢討,據立法會文件,港鐵決定修改部份引起爭議的條文,當中「禁止講粗口」會列明是指粗穢而可能令任何人感到煩擾或反感的言語。
關於衣着不恰當不可乘搭港鐵的條文也會列明是禁止弄污別人的衣物而非衣着不恰當,而職員會在有合理理由相信乘客的衣物可能影響其他乘客的狀況下才會執行。附例中禁止醉酒的人乘搭港鐵條文,港鐵會列明只會在基於安全理由或運作需要的情況下要求昏醉的乘客離開。而禁止在鐵路處所任何部分遊蕩的條文,因已不合時宜會廢除。
港鐵也會因應科技發展,放寬禁止無線電器材及拍攝的限制,豁免流動電話鈴聲及用流動裝置進行攝錄。 現時附例禁止乘客開著或使用產生噪音的無線電器材,及禁止攝影或錄影,違例罰款2,000至5,000元。因應科技發展,港鐵將豁免流動電話於接到來電時響起的鈴聲。在符合安全及運作需要的情況下,亦會豁免以流動裝置進行攝錄。禁止吸煙條文會列明包括電子煙。港鐵又會剔除禁止攜帶單車的字眼,並將攜帶單車的指引及規定清楚列載於附例中。
港鐵亦會增加「失效車票」的釋義,凡無持有車票、被不恰當地損壞、更改或干擾的車票及已過期的車票等,均被視為無繳付車資而需罰款。
對於有意見認為認為應放寬飲食限制,容許乘客飲清水,但港鐵認為執行上難以分辨清水及其他無色飲料,台北捷運及新加坡 MRT 亦禁止乘客飲用清水,所以港鐵拒絕放寬限制。
公民黨議員楊岳橋認為,港鐵作為大部分市民每天都要乘搭的交通工具,附例應貼近民情,更人性化。「港鐵唔係市民嘅父母或監護人」,禁止講粗口條文就算釐清定義,但如何執行仍有很多疑問,若乘客無損害其他人,根本不應限制乘客自由。而附例一刀切連飲水都禁止更屬不近人情,不少人有病需食藥,或搭長車程時中途感口渴,不准飲水不合情理。
記者:麥志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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