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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轉機!勞顧會達共識僱主每月供多$200

政府就取消強積金對沖進行的諮詢明日(4月18日)結束。勞工顧問委員會勞資雙方已透過非正式途徑向政府提交初步共識方案,建議政府先撥出200至300億元成立基金對沖池,再由僱主每月為每名僱員注入約200元額外供款,連同投資回報,相信足以應付員工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開支。有勞方委員認為只要政府訂立足夠懲罸措施防止濫用,基金便可長遠運作,期望6月底前政府落實終極方案。


記者:盧文烈

施政報告提出以劃線形式取消強積金對沖,但同時會將計算員工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的月薪比率由三分二降至二分一,政府將預留40億元,在計劃推行首十年分擔僱主部份額外開支。不過政府方案未獲勞資雙方支持,勞顧會月初曾開會,會上歸納出兩個新方案,包括由勞、資、官三方每月額外多供1%強積金,換取取消長服金,以及由政府注資成立基金對沖池,再由資方每月額外供款。

本身是勞聯秘書長的勞顧會勞方委員周小松透露,勞資委員日前再聚首討論有關議題,望尋求共識,由於三方額外供款方案涉及取消長服金,勞方實難以支持,至於餘下的成立基金對沖池方案,勞資雙方均認為可行。周小松說,委員認為政府可先撥出200至300億元成立基金對沖池,利用這筆款項進行投資,估計每年投資回報10億元,加上資方每月為每名僱員額外供款200元,一年便有60億元,兩項收入合共70億元,足以應付每年對沖金額30多億元。

有商界人士指,商會雖然認為三方額外供款方案執行最簡單,但明白勞方憂慮,而政府需長期每月供款也肯定不會同意,成立基金池不失為一個解決問題的方法,「最重要係(僱主)唔使擔憂撥備問題。」

周小松表示,委員都認為只要訂立足夠懲罰措施防止濫用,基金便可長遠運作,而最重要是僱員日後離職賠償不會減少,員工舊有年資仍可計算遣散賠償。他透露,勞資雙方已透過非式途徑向政府提交意見。消息指,他們是透過商界人士向政府反映勞顧會委員看法,望政府利用未來兩個月時間修訂原先建議,6月底前落實最後方案。

62歲的葉先生在院舍任社區照顧員15年,月薪1.5萬元,由於政府方案不設追溯期,到他65歲退休時,最低限度損失15萬元長服金。他說,現時強積金戶口得30萬元,難以應付退休生活,離職後計劃轉任保安幫補家計。

任物業維修員的阿Ken,早前被工作四年了的僱主遣散,對沖後取回約5元遣散費,現時強積金戶口僱主供款部份只剩下四位數字。他擔心一旦政府方案落實,計算離職賠償的月薪比率會大幅降低,對基層員工非常不利。


勞顧會勞方委員周小松(右二)表示,政府取消強積金對沖方案不設追溯期,不利長年資員工,建議政府成立對沖基金池處理對沖。兩名僱員葉先生(左三)及甄先生(左二)也反對政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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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MPF對沖】公積金都受影響?打工仔:退休時或少收$50萬


政府的取消強積金對沖方案只針對約260萬參與強積金制度的僱員,如何處理逾37萬名公積金計劃成員的公積金發放,未見著墨。有公積金計劃成員憂慮會被政府遺忘,促政府一視同仁。  


甄先生2000年投身職場,在同一公司從事文職工作16年,僱主推行公積金制度,每月僱員毋須供款,僱主供款則達10%,但日後離職時他只能揀選公積金或長服金。他說,政府方案未有交代公積金計劃成員日後是否也同樣享有強積金計劃成員相同的對待,若日後仍然只能在公積金及長服服務金中二揀一,退休時估計少收50萬元。

勞顧會勞方委員周小松表示,曾向政府反映員工憂慮,當局承諾會處理,但至今未交代具體方向。他說,公積金計劃成員的退休金福利普遍較強積金計劃成員高,但公積金同樣可對沖遣返費或長服金,因此,最理想做法是取消對沖後,他們也可一併取得公積金及長服金,否則也要確保公積金計劃成員日後取得的離職補償或退休福利不會少過強積金計劃成員。

記者 盧文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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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積金由開始已備受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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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促政府設對冲基金 僱主小額供款 工會倡基金只補貼僱主一半 杜絕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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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政府在施政報告提出逐步取消強積金對冲,諮詢期明日(18日)完結。綜合多方意見,勞資雙方有初步共識,同反對政府提出方案,建議由政府注資設立基金支持,而僱主就每月替僱員小額額外供款。商界建議政府注資百億,另僱主供款不多於200元或員工1%月薪,但不同方案建議政府及僱主注資方式略有不同(見圖)。有工會則提出,僱主只可獲基金補貼一半金額,杜絕濫用基金風險。有學者認為,偏主定額供款有損公平性,對低薪工人不公平。






明報記者 葉真真

本報向勞工處查詢諮詢期內收到的意見數量及總結,處方截稿前未有回覆。

鍾國斌倡政府注150億 不改兩金

多個政黨、商會提出具體方案,其中自由黨立法會議員鍾國斌提出的方案最為勞方接受:在不改變長期服務金及遣散費的比例下,政府為基金注資一筆過的150億元,其後僱主每月為每名僱員額外供款100或200元,支付長服金及遣散費。

五大商會方案取消長服金

另一商界方案由五大商會,包括工業總會、中華廠商聯合會等共同提出。工總副主席郭振華說,初步方案為僱主、僱員、政府各為僱員多供1%月薪到強積金戶口,政府同時另設基金作為支付遣散費(改稱代通知金),金額為僱員兩個月薪金,並取消長期服務金。他表示,僱主不用擔心日後要一筆過支付兩金,以致難以承擔。據了解,五大商會明日再開會修訂最後方案。

勞工界一致反對更改現時兩金的計算方法;職工盟提出,由僱主供款到基金,每月款額約僱員入息的0.5%,上限為150元,另政府注資50億元,整個基金用作發還僱主已付的一半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另一半由僱主自行承擔,防止基金成為僱主提款機濫用。

勞顧會委員周小松表示,見到僱主擔憂在政府方案下日後要一下子付大筆款項而結業,同意以基金形式解決對冲問題,而自由黨方案與其最初的想法一致,值得探討,政府亦應以此為基礎,制訂防止濫用措施,確保基金運作穩健。另一委員鄧家彪亦同意成立基金「水塘」方案最可取,因為可以不改動兩金,讓僱員取得應有權益,促請政府回應勞資雙方的訴求。

港大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副教授羅致光早前撰文,表示由於沒有更詳細內容,難以評估自由黨方案的實際可行性,但關注方案的公平性,因為方案性質是「員工人頭稅」,每名員工100或200元,對低薪工人不公平,是一項倒退的稅率,而中小企薪酬偏低及人手密集,定額稅絕對不公,暫見政府方案較可行,但需考慮如何協助企業處理撥備問題等。

學者:倘現裁員潮 政府需「包底」

教育大學社會政策講座教授周基利表示,雖然基金形式運作獲勞資雙方一致共識,但政府亦要衡量,一旦經濟轉差出現大規模裁員潮時,有需要「包底」;防止濫用方面,政府要界定僱主的定義,例如只有持一半股份者為「僱主」,可以在基金提取遣散員工的資金,否則有人可能藉股權變動,或易名作出假遣散,濫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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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憂設劃線 僱主憂支出「恐怖」

【明報專訊】就業人士及僱主團體同樣反對政府方案,其中僱員認為更改長期服務金及遣散費比例削減其權益,僱主則擔心政府10年後停止補貼,他們未能承擔大筆遣散費用,令生意轉盈為虧。

62歲葉先生任職家務助理,在相關公司工作了15年,現時月薪約1.5萬元,強積金帳戶現存約30萬元結餘,其中一半為僱主供款。假設薪金不變下,3年後退休時,他將獲得一筆過約18萬長服金,而僱主強積金供款則約17.7萬元,將會被全數對沖,僱主另要額外付出3000元,但取消對冲後,以自由黨方案計算,如設劃線,假設今年劃線,他可取得額外3萬元,較政府方案多領7500元;但如不設劃線,他則可全取18萬長服金。他一直視強積金結餘作退休保障,期望政府取消對冲時不要劃線,否則過去供款同樣化為烏有。

剛退休的巴士司機黃家樂受聘於城巴20年,退休時獲得逾29萬的長期服務金,但由於有對冲機制,其中逾九成款項由僱主供款提取,強積金帳戶結餘大幅減少至只有20多萬;他期望政府處理好對冲問題,令其他工友可獲得應有權益。

保安公司支持每月小額供款

香港警衛有限公司總經理潘先生表示,公司經營保安服務超過30年,現時擁有1200名員工,當中約5%員工年資超過10年,另外8%員工則受聘約5至10年,另外過半數員工亦已工作超過2年。他表示,公司屬中型規模,在現有對冲制度下,每年要付出數十萬元支付不能被對冲的金額,佔總經營成本約3%;如政府一下子取消對冲,屆時要付出的數字「恐怖」,或高達經營成本一成,根本不能承擔。他支持每月為僱員額外供約100至200元,至少「有數得計」,不用一下子提取大量資金。


65歲的巴士司機黃家樂不久前退休,現時再被聘用,但毋須再供強積金。過去被「冲走」約20多萬長服金,他嘆說強積金管理費高,加上對冲機制,令其退休儲蓄大減,盼政府盡快處理問題,令工友不再被剝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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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裡有時終需有,

命裡無時莫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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