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我當作人看待
劉達芳
露宿者,遠看像一堆垃圾;近看,原來有人在垃圾堆中。社會視露宿者為人渣,政府認為他們有損市容,所以趕盡殺絕。食物環境衛生署的人可以隨意將露宿者的「家財」當垃圾丟掉,露宿者好像沒有保護自己財物的人權。
露宿者每天都要跨過幾個生存關卡,有沒有飯吃?晚上能否找到紙皮及較乾的地方睡覺?他們通常十時後才回露宿點,免得被人趕走,或被人看見。
禧福學院的神學生探訪一名露宿者,發現他怕人接近。原來,有一群邊青常常在深宵以虐待、戲弄他為樂。這位高大的男士,理當可以維護自己,但他已習慣了被欺負,竟然不再反抗。
有露宿者來到愛心糧倉,同工給他即食麵,他拒絕了,因為7/11便利店的人不讓他進去用熱水。
阿德42歲,因吸毒成為露宿者,信主後,戒了毒,禧同工帶他到禧福的長者課程中作見證。他一面講,聽眾一面流淚。會後長者都與他談話。他說,自己不太會與人交談,因為太久沒有人把他當人來與他說話了。
露宿者中33.8% 在香港沒有朋友,61% 沒有朋友可介紹工作。他們需要甚麼? 居所 ? 工作? 這些都重要,但最關鍵的是——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