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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盡量寫出事實和當中的賤招 (新興花園)
新興花園維修關注組:對於大廈管理維修貪腐圍標問題,有人歸疚於小業主對屋苑管理不聞不問,以致當大維修來到時,一切大局已定,方才如夢初醒,因此,小業主是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但事實不然,本人就以過來人身份,希望盡量寫出事實和當中的賤招。

1。求助民政署,是小市民最常用開始抗爭的方法,但事實證明,民政署是廢的,完全幫唔到手,最常回應,管委會違反344章,就用土審吧,但事實是,管委會主席用公費和你打官司,用最好的律師,小業主可以糾纏得幾多次?打官司是一個磨人的過程,萬一輸了,(民事官司最容易輸技術錯誤)到時管委主席就同你計堂費律師費。

2。求助區議員,甚至立法會議員,但通常區議員和立法會議員有極大機會與法團有聯繫,都不願意隨便出手損害自己利益,就算找到對手議員,他們都只是希望你組織團隊,爭奪法團主席之位,但卻沒有太大實質支持。
而結果多被抹黑為黨派之爭,甚至是幫派之爭,過程中甚容易惹上官非。

3。當抗爭業主立意要聯絡其他業主向主席抗爭時,最常用方法當然是入信箱,但當管理員看見你手持一疊信入信箱時,必然會阻止,此時最大機會是報警,警察到場處理手法因人而異,對一般未有接觸此類事件的人,很多時已經覺得很震驚了。

4。在收集5%業主聯署要求管委會召開會議,查數等過程中,管理公司利用貼通告的專利,抹黑業主為有犯罪意圖收集個人資料,以增加業主聯署的難道。就算聯署成功,當5%業主聯署交到主席手上後,主席借助法團律師向聯署業主要求確認,信中不斷暗示聯署會引致法律後果云云,在此過程中,很多怕事的業主被嚇退,最後可能聯署人數不足收場。

5。利用內鬼或者恐嚇部份聯署業主反口聲稱沒有簽聯署,接著就報警說你行使假文件。發起聯署人無端惹上官非。

6。午夜兇鈴,甚至是有人自稱街坊比電話你屋企人,是刻意不找你本人,叫你不要搞事。

7。以管理員向沈不住氣的業主出言挑釁,一旦發生肢體衝突,管理員就會扮受傷報警,之後管理公司出律師信比業主,誇大管理員受傷程度,要你賠償,否則民事控告。這種手法對年長業主最有效,有業主甚至最後賣樓賠償了事,又有個別業主因無法證明自己被屈被法庭定罪。

8。以少勝多必殺技,不要少看每年管理公司替管委會搞的旅行和嘉年華會,因為從中有心人可以找到可合作的和可利用的業主,之後進行各種收買和哄騙,目標就是百分之十以上份數業權,只要有這百分之十左右的業權支持,業主大會通過任何方案可說是無往而不利,由於法例規定業主大會最低限度需要有百分之十業主出席,當中包括授權票,所以,只要控制入座人數,就可以穩操勝券,其中包括先安排一班人在場佔據坐位,使後來的業主難以入座,將開會時間安排在極不方便的日子減少業主參與,再絕一些就是安排場地十分不便,這樣,任何圍標幾乎都可以穩操勝券。

9。利用屋苑內放租單位做假授權書,這行為看似危險,其實就算東窗事發,經驗所得,警方到最後還是因證據不足不了了之,還要加上被冒業主未必願意追究,所以,造假幾乎是可以恣無忌憚。當然,這樣的勾當要是沒有相關的配合是很難成功的,誰會最清楚屋苑內各住戶的買賣情況呢?

資料原屬:塘邊學,特此多謝!
2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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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唔應該利用cyc這個平台有意或無意地對某個侯選人進行拉票宣傳。 本帖最後由 Sugarloaf 於 2016-08-18 14:53:12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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咁有咩應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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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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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036 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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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2 Sugarloaf

佢唔系成日回应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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