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分析得好有道理! 香港一定要法治!希望政府正視問題,歸根究底可能係“基本法“的漏洞
MaggieWong 發表於 2013-12-17 15:52:40
Maggie 姐呀..... 即是你都覺得呢次判決是正確的呀?
而“基本法“的漏洞 行草的時候, 應該都係未有 150 呢個遠見的!
第一章 (第五條)香港特別行政區不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
即是現在每日派150個單程都是“基本法“的漏洞 ??
第二章 (第十九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
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除繼續保持香港原有法律制度和原則對法院審判權所作的限制外,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所有的案件均有審判權。
就算 “基本法“的漏洞, 以後人大開會釋法, 都解決不了今次的判處!
第二章 (第二十三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那我地應否立法呢?
利申 : 理性研究, 不是吵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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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預測, 今日後會有一大班 前草委出來 嘩嘩叫的啦 !
思考題 : 現在香港終審法院, 是否挑戰緊 “基本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