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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價癲升,近年樓市興起「加按潮」,未補地價居屋頻現按爆煲情況。因加按未補價居屋屬違法,部份出現財務問題的業主,不惜挺而走險,將物業抵押予私人財務公司,超高利息照借。消息指,天水圍天頌苑K座高層4室未補價居屋,實用面積506方呎,單位由兩人聯名持有,2013年9月向房屋署以約165萬元買入,呎價3,261元,獲滙豐銀行提供約135萬元按揭上會。至2015年7月至2016年7月期間,業主三度向財務公司借貸,包括惠利財務、亞馨信貸及宇田控股,合共借貨72萬元,每次借10萬至45萬元。
其中一筆17萬元貸款,每月利息3.9厘,年息高達46.8厘,貼近法定私人貸款利息上限。較目前正常按揭利率約2.15厘,高出21倍。另外兩筆借貸,利息同為30厘。
據知,上址業主買入單位短短四年,現已淪為銀主盤,現於居二市場開價329萬元,自由市場則開價488萬元。
天頌苑1999年落成,其中L及K座曾發生短樁案,房署於2013年重售部份貨尾,上述銀主盤業主便於此時買入。
《放債人條例》(第163章)第24條規定,任何人以超過年息60%的實際貸款利率貸出款項,即屬犯罪。該條例第25條亦規定,如貸款實際利率超逾年息48%,則單憑該事實即可推定該宗交易屬敲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