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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垃圾分類17年成效低將訴諸立法 
「威逼利誘」盼推動社會改變
  • 作為自2000年起已成為全國8個垃圾分類試點城市之一的廣州,預料今年將完成有關規範垃圾分類行為的立法程序,新規最快可以在明年出台,不按規定分類垃圾的單位和個人將面臨處罰。
  • 不過,雖然廣州已經進行了17年的垃圾分類試點,但市內的垃圾回收處理產業鏈仍然不健全,而民眾、社會組織的參與度依舊不足,估計廣州要全面展開垃圾分類仍然面臨諸多困難。



廣州雖已試行垃圾分類多年,但民眾的參與度仍然十分不足。圖為廣州番禺的火燒崗垃圾山 。(視覺中國)


廣州市內各社區的垃圾分類執行情況不一,做法不盡相同。(視覺中國)

據國家發改委和住建部今年3月下發的《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指出,中國按照規劃將在2020年底前於46個城市先行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而早在17年前已成為全國8個垃圾分類試點城市之一的廣州,則於今年9月1日起開始對強制垃圾分類進行專項執法,市內的政府機關、企業單位均被列入執法範圍。

同時又在市內試點實施公共機構以及100個樣板小區生活垃圾強制分類,當中廣州荔灣區在9月28日已宣布全區進行生活垃圾強制分類試點。此外,有業內專家預測,《廣州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草案)》有望今年在市人大完成立法程序,新規最快將於2018年出台。

民眾反應冷淡 市內執行情況不一

雖然有關垃圾分類等的政策正在廣州市進行得如火如荼,不過市內民眾的反應似乎未有因此在垃圾分類上顯得積極。據廣州市黃浦區一名清潔工指,雖然社區已要求民眾進行垃圾分類,但區內大多數居民都不會主動區分,主要還是靠他拆開每包垃圾,按照可回收垃圾、廚餘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等種類分類好,當中僅廚餘垃圾每天就可分出逾百公斤。

廣州至今已實施了強制垃圾分類兩個月,惟有內媒走訪廣州市荔灣區、黃埔區、天河區、海珠區部分試點單位發現,各社區的垃圾分類執行情況不一,做法也不盡相同。在黃埔、海珠等區域,很多小區居民樓下都放置了廚餘垃圾和其他垃圾兩類垃圾桶,要求做到乾濕分離。而荔灣區部分小區除了要求垃圾乾濕分離外,還設置有害垃圾的回收桶及垃圾分類便民服務點,甚至有社區通過垃圾分類積分兌換禮品等方式吸引居民參與。

有環保學者分析指,垃圾分類執行情況較好的小區往往有較強的外部干預,而居民的組織化程度亦比較高,對垃圾分類的參與度也較高。相反外部干預較弱、居民組織化程度較低的社區,往往難以在居民間展開更好的垃圾分類。


「社區有工作人員過來給我們宣傳垃圾分類做法,但是大家都嫌麻煩,還是像以前那樣乾濕垃圾混在一起扔掉。」

廣州市黃埔區一名老小區居民

2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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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內的垃圾分類設備。(界面新聞)

廣州市民進行垃圾分類回收的情況。(視覺中國)
市內回收處理產業鏈未完善

除了民眾參與度不高外,廣州的垃圾回收處理產業鏈的垃圾分類處理能力及收運體系未能完善,亦是造成廣州始終未能全面推行垃圾分類的因素之一。按照2015年出台的《廣州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規定》顯示,市內的垃圾應實施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和分類處置,對可回收物採用循環利用,對有害垃圾採用無害化處理,對廚餘垃圾採用生化處置等方式利用,對其他垃圾採用焚燒發電、堆填等方式,逐步實現原生垃圾零填埋。

不過有內媒近日走訪發現,市內只有少部分小區的廚餘垃圾是由專門的餐廚分類車運輸,大部分區域的垃圾還是採用混合運輸的方式。有業內人士反映,目前垃圾回收的末端處理也是以混合堆填或焚燒為主。據業界估計,廣州的廚餘垃圾日均產量約有4000噸,但這已遠遠多於廣州每天能夠處理廚餘垃圾的負荷能力,兩者所造成的缺口只會愈來愈大。
「政府和居民都想做好垃圾分類,但是兩者之間缺乏銜接...這需要社會力量參與,僅僅靠行政命令甚至法律很難達到理想的效果。」
廣州市人大代表曾德雄

廣州市內一個回收場的低價值可回收物價目表。(界面新聞)
廢玻璃類、廢木質類等垃圾不受回收業歡迎

此外,一些低價值的可回收垃圾如廢玻璃類、廢木質類等因運費、人工成本較高的因素影響,一直不受市內的回收行業歡迎,最終只會被送往堆填區或焚燒發電廠。因此,廣州在2015年6月起實施《廣州市購買低值可回收物回收處理服務管理暫行辦法》規定,通過政府採購方式向企業購買低價值可回收物處理服務,對廢玻璃類、廢木質類等低價值可回收物,按照每噸90元人民幣的價格進行補貼,以吸引業者進行回收。但有業內人士反映,這個補貼政策未能很好地落實,卻反而因此讓處於垃圾處理末端的垃圾焚燒廠領到政府的補貼。

新規將出台面臨罰款 可逼民眾垃圾分類?

廣州市人大常委會今年所公布的《廣州市城鄉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規定(草案)》(下稱《規定》)備受關注,按照《規定》要求,對未將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到指定的收集點或者收集容器內,隨意傾倒、拋撒、焚燒、堆放或者混投的,對單位處5000元以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處200元以下的罰款。此外,個人「將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投放到生活垃圾收集點或者收集容器內的」、「將工業固體廢物、醫療廢物、建築廢棄物、居民家庭裝飾裝修廢棄物、綠化垃圾、動物屍骸、糞便混入生活垃圾的」,也將被處200元以下罰款。而《規定》的二審稿亦進一步明確了垃圾分類的個人責任,提出按照「多產生多付費」等多項原則進行收費,生活垃圾未符合分類要求的,後一環節責任人可以拒絕接收,對生活垃圾減量分類做得好的居民,或有助於積分入戶、獲得物質獎勵等。
2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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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宜居廣州生態環境保護中心總幹事表示,培養公眾垃圾分類習慣最好的方法是「威逼利誘」,「威逼」是指嚴格的懲罰機制,現在中國老百姓對垃圾分類是沒有痛點的。「利誘」則是利用實實在在的好處促進民眾做垃圾分類,如對不分類和分類的垃圾收費不一樣,從經濟利益上逼使居民養成習慣。  

常向陽認為,垃圾的系統化管理應加大吸引企業參與力度,特別在垃圾分類上,政府應制定補貼政策、提供便利條件讓企業去操作,政府還應提高垃圾處理企業以及清潔工人的社會地位和待遇水平。此外,NGO等社會組織也能在垃圾分類中發揮到越來越大的作用,曾德雄表示,現在居民組織化程度仍偏低,社會組織在政府和居民之間可以起到相當好的銜接作用,能將政府的政策法規、具體做法貫徹到每個居民,希望法律可以進一步強化社會參與的意識。

有業內人士提出,制定生產者延伸責任制以及為垃圾處理設施周邊居民提供生態補償等在立法中也應有所體現,符合「誰受益,誰補償;誰受損,誰受償」的原則。常向陽指出:「立法並不能解決垃圾處理面臨的全部問題,從末端治理到源頭減量,需要全民的積極參與」。

(界面新聞)
2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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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全國都係咁 ……唔係淨係廣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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佢地嘅質素要自律  死咗都未天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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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国嚟講廣州較富裕都咁
可想而知較窮困地方會點
阿差同你分類會收吖, 垃圾桶都偷埋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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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個公民無素質立咩法都系假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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