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洞強拆】村民佔「關鍵8000呎」土地 左右原址換地
- 子公司添永發展有限公司,確擁有部分被強拆土地的業權,並已就該處總共45,000平方呎的土地,向政府申請原址換地。根據政府的規定,原址換地的地段面積,須不少於4,000平方米,即約43,000平方呎。
- 《香港01》記者翻查文件比較後發現,添永掌握的45,000平方呎土地中,約有8,000平方呎位處於居民佔用的地段中。兩者一加一減,添永現時實質能穩控的土地,其實只得約37,000平方呎。若未能「一統業權」,重掌居民佔用的「關鍵8000呎」土地,恐難以符合原址換地的門檻。
恒地申請換地必須包括村民佔用地段,否則不能符合條件。
換地門檻達43,000平方呎
經修訂後,新界東北新發展區,現階段暫分為古洞北和粉嶺北兩區。根據政府的古洞北「發展大綱圖」顯示,該發展區佔地約447公頃,將發展成住宅、商業、農業、零售和服務業區,預計未來可容納105,500人。
政府今次發展新界東北,除了採用傳統發展新市鎮的收地模式,更罕有地容許私人業權人申請「原址換地」,只要發展商集齊面積不少於4,000平方米(約43,000平方呎)及統一業權的土地,就可提出申請。政府資料顯示,原址換地由於不牽涉由政府收回土地,因此政府對上址居民的特惠津貼和安置安排並不適用。
資料顯示,第一期原址換地有兩宗申請獲政府接納作進一步考慮,兩項申請都由恒地提出,其中一項位於古洞北地段,日前強拆的鐵皮屋部分位於該地段之上。
記者以地政總署的地理資訊地圖估算,村民所佔的添永地約8,500平方呎(紅色填滿區域)。
未掌村民土地 或不符換地門檻
恒地在古洞北的原址換地申請,涉及土地面積約45,000平方呎,表面上,是符合了政府提出的換地的43,000平方呎門檻。不過,若細心分析恒地子公司添永所掌握的土地,當中包括了被奪去家園的村民黃文化和劉秋碧的地段,前者稱佔用該地段逾7,000平方呎,後者則為約1,000平方呎,即兩名村民合共佔用逾8,000平方呎,而他們均已提出逆權侵佔訴訟。《香港01》記者同時以地政總署的地理資訊地圖估算,發現村民所佔的添永地,約為8,500多平方呎,跟村民的描述吻合。
根據政府的要求,申請原址換地,除了用地面積要合門檻,另一項更重要的準則,就是要「統一業權」,以確保規劃完整和全面。換言之,恒地如果失去村民佔地的「關鍵8000呎」土地的擁有權,則可提出換地面積僅餘約37,000平方呎,不符合政府提出的最低門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