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 #56 carol2357
carol姐曾表示:我老豆為咗保障我,立咗一張平安紙,寫明間屋者姊弟聯名業權!
*如果以上情况不變,世伯仙遊而妳已住喺長者屋,唔好咁快放棄間公屋先,趁未去搞轉名手續,私底下同細佬拆掂條數,嗰半業權換$$
*就算妳勁鐘意間租置,都不宜共同擁有,弟唔易相處亦會連累妳間長者屋,所以收$較為適合。
*咁難先至有間長者屋,要好好利用,揸住$!不再受制於人,買自己嘅屋、擁有整個業權,唔係只得一半*
*或者妳和弟在未來的日子,關係突然好轉,唔使搞咁多無謂嘢,始終都係一家人,唔好滿腦子都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