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優惠當然好, 但審查嚴格, 殘疾程度達100%的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或「傷殘津貼」受助人的合資格殘疾人士至可以用殘疾優惠, 以下一段舊聞: 碼頭工人 07年因工傷被迫切除小腿,因被評定非完全喪失工作能力,故五次申請傷殘津貼均被拒。工人就社署做法申請司法覆核敗訴後,昨上訴再被駁回。上訴庭昨在判詞中指,法庭並非討論如何改善制度的地方,但相信有關部門已檢討申請的制度。
照工人上述遭遇他是申請不到殘疾乘車証.
難道該碼頭工人是否能夠單起隻腳去搬貨, 或鋸埋隻手先得? 究竟有多少人能取得使用殘疾証乘車....很想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