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降機意外頻生,居民人人自危。機電工程署去年就註冊升降機承辦商東哲電梯工程有限公司,因違反《升降機及自動梯條例》規定作出檢控。該承辦商今(7日)在沙田法院承認兩項控罪,被罰款共10萬港元。
去年5月有大圍顯徑邨居民向東網表示,顯祐樓一部升降機打開門之際,突然有金屬鏈從升降機頂部門隙墮下,懸垂於升降機門口中間,令居民「嚇餐飽」。機電署今天指,因應投訴及傳媒相關報道,機電署在去年5月對顯徑邨的升降機進行巡查及測試。結果發現顯祐樓5號升降機,以及顯運樓11號升降機的限速器未能有效運作,當中涉及註冊升降機承辦商未能確保升降機工程妥善進行,機電署因此對有關註冊升降機承辦商作出檢控。機電署發言人強調,署方會繼續嚴格執法,以確保升降機服務安全和可靠。
機電署建議市民如發現升降機運作異常,應盡快通知升降機負責人,同時亦應確認升降機停定後才進出機廂;負責人則應安排升降機承辦商為有關升降機進行詳細檢查,在確認安全後恢復升降機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