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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豬心態, 真心覺得投訴無用, 1.售樓書已講明, 2. 樓價己反映, 3.唔滿意佢原銀收返層樓(但唔會俾返公屋), 至於牌照, 1.人地開得工我諗已經拎咗, 2. 房屋署可能會同你拗"殘疾中心"定義, 依家擬建既係精神病康復中心, 呢班人算係康復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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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豬心態, 真心覺得投訴無用, 1.售樓書已講明, 2. 樓價己反映, 3.唔滿意佢原銀收返層樓(但唔會俾返公屋), ...
leo999 發表於 2018-04-09 23:46:53 原文


師兄, 你咁講又有點兒那過........

你說的東西我唔評論啦就......


但, 樓主及大家都剛入住於此, 大家都希望有個好及舒適的環境居住, 正如其他會員所說及你所了解, 附近的食肆真的已經十分足夠應付我們的日常生活, 現在有多一間食肆問正係正正樓下係方便, 但你唔應該低估佢日常運作對街坊係有很多密切性的負面影響的.......

樓主及其他反對者, 特別係樓主,  都係為本屋苑的利益出發...........希望大家多多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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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32 kingking111

大家都係住喺度當然明喇, 我都只不過係發表下個人睇法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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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有冇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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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經管理公司,發信給公契經理人,向房屋署尋求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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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房屋署可能會同你拗"殘疾中心"定義, 依家擬建既係精神病康復中心, 呢班人算係康復咗.
leo999 發表於 2018-04-09 23:46:53 原文


唔係建弱智人士宿舍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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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多方了解,我作出以下補充資料:
1. 根據香港法洌第487章殘疾岐視條例(附件1)第二條釋義,列出殘疾定義:

殘疾 (disability),就任何人而言,指─
(a) 該人的身體或心智方面的機能的全部或局部喪失;
(b) 全部或局部失去其身體任何部分;
(c) 在其體內存在有機體而引致疾病;
(d) 在其體內存在可引致疾病的有機體;
(e) 該人的身體的任何部分的機能失常、畸形或毀損;
(f) 由於失調或機能失常引致該人的學習情況與無此失調或機能失常情況的人的學習情況有所不同;或
(g) 影響任何人的思想過程、對現實情況的理解、情緒或判斷、或引致行為紊亂的任何失調或疾病,
亦包括─
(i) 現存的殘疾;
(ii)曾經存在但已不再存在的殘疾;
(iii) 在將來可能存在的殘疾;或
(iv) 歸於任何人的殘疾;

較早前師兄、師姐所討論的情況,包括在治療中或康復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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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有理有據!但照睇形勢似乎會趕走宿舍多過餐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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