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日期﹕
2018年3月29日(星期四)至4月11日(星期三)
截止交表時間﹕
2018年4月11日晚上7時正 (樂富居屋銷售小組截止時間)
→白表申請者可選擇郵寄,或親身遞交至房委會在樂富居屋銷售小組
→綠表申請者需在辦公時間到所屬屋邨辦事處,或租約事務管理處核實資格,並由房署或房協職員在申請表蓋印或加簽 (綠表緊記留意個別屋邨辦事處的辦公時間)
●居於房委會公屋單位的申請者,職員會把經核實的申請表及支票或銀行本票轉交居屋銷售小組
●居於房協出租單位的申請者,需自行把經核實的申請表連同申請費郵寄,或於辦公時間內送交樂富居屋銷售小組
注意事項﹕
1. 郵寄申請表以郵戳日期為準,信封面寫「居屋2018」
2. 若因郵資不足而導致延誤或被郵局退回的申請表,將不獲處理
參加「家有長者優先選樓計劃」要留意
綠表家庭
參加「計劃」的二人或以上家庭,可獲優先揀樓,但截止申請日期當日,即4月11日,該名長者須已年滿60歲,及為公屋內的家庭成員。而該名長者必須成為所購買居屋單位的業主或其中一名聯名業主
白表核心家庭
二人或以上白表核心家庭(即夫妻、父母與子女,或祖父或祖母與孫兒申請,但須證明孫兒的父母均已去世),其揀樓次序會較其他白表核心家庭申請者優先,但需有一名或以上家庭成員年滿60歲,並於截止申請日期當日,即4月11日已年滿60歲及與申請者共住。該名長者必須成為所購買居屋單位的業主或其中一名聯名業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