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署要調一調以下資源分配,大春華/冚家園永不會是社福指標。
孤:沒子女,無依者要幫。急切性第—
寡:有子女,應同家人住,有人收屍。沒急切性
老:沒子女,應協助,急切性第—。有子女,應同住,有人收屍,没急切性。
獨:沒子女成接,急切性第—
殘:中/嚴殘也應同家人住。有人收屍。没急切性
疾:有病更雖家人照顧,有人收屍,沒急切性。
再婚/離婚/單親:應向前夫取生活費,急切性最沒有。
剛見新落成公屋2年多,多次看見巳泊了幾新私家車(用來代步),不是貨車或的士謀生工具。房署租住審批準則好有問題囉。而且新落成公屋有年輕化。為何家庭審批甚鬆。難道就要公帑貼他渣奶,又誰貼纳税人渣奶呢?引至貧者变富/穩富,曾富者变貧但要等老來才可帮之荒謬錯配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