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營房屋討論區
主頁 » 公共出租房屋 » 擴展市區公屋 » 水泉澳邨 » 丘文俊議員對於在指定範圍外建間隔牆的意見+明泉入伙實況
頁尾 帖尾 顯示所有留言 搜索某用戶之留言 回帖 在本分區發新帖 搜索本分區 搜索
1...4...9
支持鍵盤翻頁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房署不準間房,這事真的很擾民,應做的不做,車位嚴重不足,就不理,屋村很多揾食車司機,甚麽會沒車位,樂泉連訪客車位也沒了,甚麽新屋村沒計數這車位問題???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我有冇轉移視線?
抱歉! 你無權閱覽或下載此留言的上傳圖片或文件。
如果你已建立帳戶但未登入, 請按此登入
你未建立帳戶? 請按此建立帳戶。(完全免費)
建立帳戶後請按此重載本頁。


沉默是金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因為佢系你嘅vip,請你唔好忘記我都係當區嘅選民
23044 發表於 2016-05-28 02:20:55 原文

你可以唔選佢,但唔好吓吓針對人!明眼人都睇到你之前都好針對佢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2查看名單


搞清楚新例由何方機構所改?是否合乎條例?如條例含糊,各方清楚處理前,低調處理係唯一辦法。就如灶台,舊區鋁窗,冷氣機安裝........等等一署幾制,同一屋邨新舊入伙有別。站在居民立場,低調於有限空間,盡少違規情況下建立自己理想居所,無可厚非。

公職人員處事有一定制肘,無可能大字標題"各位居民可放心間隔,可遷出時還原"。

大家間隔用料最盡祗可用薄身輕磚(材質不同,非砂磚)或石羔板用金屬支架(消防條例)。

評論盡量對事不對人.以上言論為個人意見與CYC無關。
寶劍鋒從磨礪出
梅花香自苦寒來
一勤天下無難事
全民護港憑良知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6查看名單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頁首 帖首 在本分區發新帖 曾訪分區
1...4...9
支持鍵盤翻頁
重要提示:為免用戶蒙受損失及為公平起見, 一律嚴禁透露商戶或裝修師傅資料, 違者會被警告, 嚴重者將被禁言甚至禁訪本討論區, 敬請合作。 (詳情) (用戶守則)
抱歉! 你無權回帖。
如果你已建立帳戶但未登入, 請按此登入
你未建立帳戶? 請按此建立帳戶。(完全免費)
建立帳戶後請按此重載本頁

請按此瀏覽"重點帖子"! X
分區表  登記 登錄 頁首 回帖 搜索 頁尾 在本分區發新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