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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走展亮政府無良 斷殘疾人士就業路

展亮技能發展中心面臨「殺校」,不少學員對前景感徬徨。

新一份施政報告宣布斥資70億港元,於觀塘興建公務員學院,預計於2026年落成。選址現為殘疾人士使用的展亮技能發展中心及展能活動中心,以及為缺乏家庭照顧的男性青少年提供住宿服務的荷蘭宿舍。有學員擔心「殺校」令學額競爭更激烈,有立法會議員質疑局方「零諮詢」,借活化為名,搶靚地興建公務員學院。

職業訓練局(VTC)轄下的觀塘展亮技能發展中心,為有特殊教育需要人士提供職業訓練課程及就業協助,現有約300名全日制學員。就讀學員欣琳及秋如嘆事前「零諮詢」,指以往畢業生可重新入讀原校進修,擔心「殺校」或受影響。

政府計劃於2021年第4季收回用地,並正研究過渡方案,包括將2年制課程濃縮至1年,或安排學員在觀塘分校就讀1年後,再轉往位於薄扶林或屯門分校繼續餘下的課程。「殘疾人士學習能力較慢,縮至1年未必學到,跨區上堂對輪椅人士嘅體力消耗好大。」爭取殘疾人士就業配額制聯席召集人鄧哲平怒斥政府欠缺同理心,指公務員培訓可借用大專院校作訓練場地,選址相對靈活。

即使政府表明會在九龍增設綜合職業訓練中心,惟部分課程目前僅觀塘展亮中心開辦,有意入讀者或首當其衝。畢業生招招質疑,職業訓練中心提供輔助就業及庇護工場,屬培訓性質,有別於獲資歷架構認可課程的展亮中心。而觀塘展亮中心更是全港唯一一間為殘疾人士提供職業評估的機構,批評政府扼殺殘疾人士公開就業的出路。

擬收回土地屬「政府、機構或社區」用地,面積約1.1萬平方米,範圍包括社署轄下的展能活動中心及香港學生輔助會的荷蘭宿舍。荷蘭宿舍原本可使用至2047年,重建選址至今仍未公布。

立法會議員邵家臻批評,政府行政霸道,直斥其「假重置、真殺校」。他指3間院校的院長均是施政報告發表當日下午才接獲通知,事前從未聽聞消息,反建議政府使用較「吊腳」場地,騰出市中心地方予公眾及弱勢社群使用。

VTC發言人指,會與政府為2020年入學的學員制訂過渡安排,亦會與政府商討現時中心80名員工安排。荷蘭宿舍發言人表示,今年初開始與政府商討覓地重置宿舍,現時計劃不在原址重建,將確保宿生及職員在過度期間及搬遷後有妥善安排。

勞工及福利局承認,政府會將觀塘道、翠屏道、福寧道及福塘道圍繞的整個範圍重新發展成「政府、機構或社區用地建築群」,目前在該處營運的社福設施將會被搬遷或重置。社署發言人表示,會物色用地重置展能活動中心,盡量減少對服務使用者造成影響。公務員事務局則指,稍後將就該綜合發展項目諮詢觀塘區議會,聽取地區人士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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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塘展亮技能發展中心為殘疾人士提供職業支援服務,現有約300名全日制學員。


另一學員秋如亦表示若被迫轉校,適應上或會有困難。


展亮中心是唯一為殘疾人士提供職業評估的機構,殺校或會增加殘疾人士就業障礙。


畢業生招招指出,展亮中心提供資歷架構認可課程,對殘疾人士就業十分重要。


鄧哲平(右)質疑政府提出的選址方案沒有考慮殘疾人士的跨區上課需要。


邵家臻批評政府行政霸道,3間院校事前從未聽聞消息,沒有發聲空間。


學員欣琳擔心殺校後學位不足,不利師弟妹求學。


當局選址興建公務員學院,展亮中心旁的荷蘭宿舍亦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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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置官地唔用 與社福機構爭地10月30日(二) 04:58






政府過去多次被批評沒有善用官地,任其閒置養蚊。





有官地「唔用」,政府「大嘥鬼」。去年施政報告首度公布設立公務員學院,特首林鄭月娥曾強調希望學習新加坡公共行政學院的模式。政府表示,為配合公務員即日返回辦公室上班,決定將於市區交通方便的地方興建學院。有關注團體指市區多閒置官地,質疑政府未有盡用,卻與社福機構「爭地」。

本土研究社上月發表有關本港臨時使用及閒置官地研究報告,當中「政府、機構或社區」未善用官地多達89公頃,可中短期內對應各種社福及康體用地短缺。該社成員楊夏至表示,市區有多幅閒置官地,政府應先檢視該些用地,不應與佔地較少的社福院舍爭地,直言「手頭上啲地都未用晒。」他續指,有關院校鄰近港鐵站,交通便利,以便殘疾學員進出,反指公務員是健全人士,警察學院等訓練場地亦非選址市中心。

身兼觀塘區議員的立法會議員何啟明表示,之前從未聽聞有關計劃,而有關活化計劃為一項較廣闊的概念。他認同展亮學員有需要使用交通便利的土地,政府需做好配套,交代學員之後的安排,「展亮中心隔離起梗一幢康復大樓,如果搬去隔離個幢,就冇咩問題。」

生產能力評估 未解決職場不公10月30日(二) 04:59






現時殘疾人士僱主可豁免支付最低工資,並按其工作能力評估決定薪酬水平。





為解決殘疾人士因最低工資失去就業機會,勞工處推出生產能力評估,殘疾僱員可主動向該處提出申請,按工作表現釐定工資,豁免最低工資法例規管。勞工處數字顯示,超過20%申請人士獲評定只能取得70%以下最低工資。有立法會議員直指,有關制度未能解決殘疾人士職場所遇的不公平待遇。

《最低工資條例》於2011年開始實施,考慮到殘疾僱員就業困難,該處提供生產能力評估。殘疾僱員於入職前可先進行為期不多於4周的試工期,適應及熟習工作後才接受工作能力評估,評估後工資不可少於法定最低工資的一半。

立法會社福界議員邵家臻批評,現時不少殘疾人士被低估工作能力,政府應設立殘疾人士就業配額制,並帶頭聘用,以消除大眾對他們只能做某些工種的角色定型,而有關制度未能解決殘疾人士於職場面對的不公平待遇。

勞工處回覆指,2015至2017年期間,共有168宗根據有關條例完成殘疾人士的生產能力的評估,近80%個案獲評定生產能力水平在70%或以上,將密切跟進每宗評估個案,殘疾僱員或僱主如就評估個案有任何查詢或意見,可直接與該處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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