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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官記 (程展緯)
上月底在張超雄議員及朱凱迪議員的串連下,連同街工及職工盟零售業工會朋友會見了勞工處職安健部門官員,直接向副處長跟進上年七月給勞工處的信中的六點有關預防長期站立勞損及服務業職場的改善建議,這機會叫我體驗到這種民間推動運動連結議會內議員可能的潛力。

因先前為立法會保安員爭取椅子,立法會公眾席入口的保安向我打招呼,有D街坊feel,當他們知道我今天見到副署長傾長期站立問題,他們也反影了該閘口當更的苦,就是時常食風,我想如果可爭取到保安亭就好了。

議助理引領我們和官員們先進入了會議室, 然而因立法會議員未到,他們禮貌地站著等待, 我呢啲平民百姓一入到去就搵張凳坐,並代議員招呼他們叫他們先坐,坐是很重要的嗎?署長敏銳回應說坐得多也不會健康……我說你不坐,你的下屬也不敢坐,這就是職場……在旁的職員也笑著打圓場,我們在這種氣氛下開始討論。 雖然這樣,往後的討論有很值得跟進的地方。

有關檢控及立法


背景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勞工處承認他們過去十多年沒有跟進向收銀員提供椅子支援指引的效果,由民間推廣的椅子運動讓他們留意有關問題嚴重,事實上,過去兩年前線的勞工處職員也有積極跟進我們提供的過案,過往曾發出14次警告信。會面中勞工處副處長對立例及檢控的回應主要有兩點:
1,勞工處暫時不考慮 效法英國立椅子法,他們解釋說《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第6(1) 及6(2)(e)條適用於處罸忽視員工長期站立的僱主。
2,勞工處副處長承諾現時會對屢勸不改,沒向收銀員崗位提供椅子的僱主積極提出檢控。
回應:
我們對處方的回應保持監察, 長期站立指引出現後十多年都沒有檢控的紀錄, 然而打工仔長時間站立的問題一直惡化, 期望 處長遵守承諾對那些違指引而不改的僱主積極提出檢控。另外我們對勞工處拒絕公開先前被發警告信的公司名單,我們表示遺憾和不解,錯失市民和民間團體自發監察並配合勞工處執法的契機,也就是官民合作的可能。

***
民間可做什麼?
1,我們邀請你在日常生活行街中, 舉報還未為收銀員櫃位提供椅子的公司,把公司名稱及地點send 往 soh_h@labour.gov.hk,要求勞工處跟進。
2,我們應配合勞工處處長的想法, 尋找有關過往違反《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第6(1) 及6(2)(e)條的案例研究,積極導向勞工處擴闊對該條例可用範圍的想像,職安健條例中的職場健康環境是包括精精神健康。

2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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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條例:
條文標題: 僱主須確保僱員的安全及健康
版本日期: 01/06/1998
(1) 每名僱主均須在合理地切實可行範圍內,確保其所有在工作中的僱員的安全及健康。
(2) 僱主沒有遵守第(1)款的情況,包括(但不限於)下述各項─
 (a) 沒有提供或維持在合理地切實可行範圍內屬安全和不會危害健康的作業裝置及工作系統;
 (b) 沒有作出有關的安排,以在合理地切實可行範圍內確保在使用、處理、貯存或運載作業裝置或物質方面是安全和不會危害健康的;
 (c) 沒有提供所需的資料、指導、訓練及監督,以在合理地切實可行範圍內確保其在工作中的僱員的安全及健康;
 (d) 對於任何由僱主控制的工作地點─
  (i) 沒有維持該工作地點處於在合理地切實可行範圍內屬安全和不會危害健康的情況;或
  (ii) 沒有提供或維持在合理地切實可行範圍內屬安全和不會危害健康的進出該工作地點的途徑;
 (e) 沒有為其僱員提供或維持在合理地切實可行範圍內屬安全和不會危害健康的工作環境。
(3) 任何僱主沒有遵守第(1)款,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200000。
(4) 任何僱主如蓄意地沒有遵守第(1)款或明知而沒有遵守第(1)款或罔顧後果地沒有遵守第(1)款,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200000及監禁6個月。

修改長時間站立工作指引及審視休息時段工作指引

我們調查發現不少服務台櫃位的設計過於狹窄導致有椅子也不能使用,我們先前去信勞工處要求他們把服務台櫃位空間設計要引入指引及訂立最低指標, 並必要適合孕婦員工工作。
勞工處副處長當天會上的跟進及承諾如下:
1- 他們會修改有關長期站立工作指引,並會引入有關服務台工作空間設計指示。
2- 在指引中他們不會設下最低服務櫃位 工作空間限制, 但會列明工作櫃位必須符合不同體型的員工使用及可容納椅子支援。
3- 對於長時間站立工作的員工 勞工處的另一指引是提供固定休息時間,那就是每3小時有15分鐘休息, 據勞工處最近的調查 有40多間公司能夠遵守指引……
但他們再次 不願公開該40多間公司的名稱。
4- 有關指引適用於保安及其他長時間站立工種。
我們的回應如下:
1- 對於勞工處未能承諾在有關新指引出爐前先讓公眾參與及給我們倡議者作出回應,我們感到 失望及不解…… 我希望勞工處知道官民合作才會制定適切有效的指引, 期待他們有正面回應。
2- 勞工處以他們的權限法例為理由,不公開他們調查名單, 這種資訊不透明 對民間勞工研究及監察實事阻礙。 我們建議勞工處應效法消費者委員會,把有關職安健調查的公佈, 這種封閉系統不但不利官民合作, 也使前線勞工處職員辛苦調查得來資料白白浪費,調查成效大減不能造成壓力改變香港職安健狀況。
3- 對我們的日常觀察研究,根本沒有一間能符合這三小時15分鐘休息的指引。
4- 希望勞工處關注美心快餐裝修 對服務台工作空間的變動, 密切監察大埔,大學,上水火車站美心這些未裝修的美心快餐店情況,因為不少美心裝修後,原有的收銀櫃會消失,收銀位要搬往取食物位旁,背後是通道,有櫈也坐不到,這不是小事,美心和吉野家已開始了這改變,其他快餐店也可能陸續效法, 快餐店收銀員的長時間站立問題將更嚴重! 勞工處應有一種遠瞻的視野。
5- 希望勞工處 立刻 解決九龍塘教育服務中心保安員長期站立沒椅子支援的問題。
***
民間可以做啲乜?
1. 一齊做研究調查員報料給我們,告訴勞工處職場真實情況及其指引的失效,要求勞工落實有效方案使老闆遵守指引
https://goo.gl/forms/9OAYnRftcqIED1iv2
2. 積極向美心快餐反映意見, 填寫意見表, 叫停美心快餐店裝修!

2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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