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條例:
條文標題: 僱主須確保僱員的安全及健康
版本日期: 01/06/1998
(1) 每名僱主均須在合理地切實可行範圍內,確保其所有在工作中的僱員的安全及健康。
(2) 僱主沒有遵守第(1)款的情況,包括(但不限於)下述各項─
(a) 沒有提供或維持在合理地切實可行範圍內屬安全和不會危害健康的作業裝置及工作系統;
(b) 沒有作出有關的安排,以在合理地切實可行範圍內確保在使用、處理、貯存或運載作業裝置或物質方面是安全和不會危害健康的;
(c) 沒有提供所需的資料、指導、訓練及監督,以在合理地切實可行範圍內確保其在工作中的僱員的安全及健康;
(d) 對於任何由僱主控制的工作地點─
(i) 沒有維持該工作地點處於在合理地切實可行範圍內屬安全和不會危害健康的情況;或
(ii) 沒有提供或維持在合理地切實可行範圍內屬安全和不會危害健康的進出該工作地點的途徑;
(e) 沒有為其僱員提供或維持在合理地切實可行範圍內屬安全和不會危害健康的工作環境。
(3) 任何僱主沒有遵守第(1)款,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200000。
(4) 任何僱主如蓄意地沒有遵守第(1)款或明知而沒有遵守第(1)款或罔顧後果地沒有遵守第(1)款,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200000及監禁6個月。
修改長時間站立工作指引及審視休息時段工作指引
我們調查發現不少服務台櫃位的設計過於狹窄導致有椅子也不能使用,我們先前去信勞工處要求他們把服務台櫃位空間設計要引入指引及訂立最低指標, 並必要適合孕婦員工工作。
勞工處副處長當天會上的跟進及承諾如下:
1- 他們會修改有關長期站立工作指引,並會引入有關服務台工作空間設計指示。
2- 在指引中他們不會設下最低服務櫃位 工作空間限制, 但會列明工作櫃位必須符合不同體型的員工使用及可容納椅子支援。
3- 對於長時間站立工作的員工 勞工處的另一指引是提供固定休息時間,那就是每3小時有15分鐘休息, 據勞工處最近的調查 有40多間公司能夠遵守指引……
但他們再次 不願公開該40多間公司的名稱。
4- 有關指引適用於保安及其他長時間站立工種。
我們的回應如下:
1- 對於勞工處未能承諾在有關新指引出爐前先讓公眾參與及給我們倡議者作出回應,我們感到 失望及不解…… 我希望勞工處知道官民合作才會制定適切有效的指引, 期待他們有正面回應。
2- 勞工處以他們的權限法例為理由,不公開他們調查名單, 這種資訊不透明 對民間勞工研究及監察實事阻礙。 我們建議勞工處應效法消費者委員會,把有關職安健調查的公佈, 這種封閉系統不但不利官民合作, 也使前線勞工處職員辛苦調查得來資料白白浪費,調查成效大減不能造成壓力改變香港職安健狀況。
3- 對我們的日常觀察研究,根本沒有一間能符合這三小時15分鐘休息的指引。
4- 希望勞工處關注美心快餐裝修 對服務台工作空間的變動, 密切監察大埔,大學,上水火車站美心這些未裝修的美心快餐店情況,因為不少美心裝修後,原有的收銀櫃會消失,收銀位要搬往取食物位旁,背後是通道,有櫈也坐不到,這不是小事,美心和吉野家已開始了這改變,其他快餐店也可能陸續效法, 快餐店收銀員的長時間站立問題將更嚴重! 勞工處應有一種遠瞻的視野。
5- 希望勞工處 立刻 解決九龍塘教育服務中心保安員長期站立沒椅子支援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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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可以做啲乜?
1. 一齊做研究調查員報料給我們,告訴勞工處職場真實情況及其指引的失效,要求勞工落實有效方案使老闆遵守指引
https://goo.gl/forms/9OAYnRftcqIED1iv2
2. 積極向美心快餐反映意見, 填寫意見表, 叫停美心快餐店裝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