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天橋無家者關係猶如兄弟姊妹
阿昌亦指,曾到不同地方露宿,而最終選擇天橋作為他的「家」;他解釋指,自己與天橋無家者已建立深厚的感情、互相照顧,更形容大家的關係猶如親兄弟姊妹,更打趣稱:「嗰個紅色頭髮女仔(無家者),我睇住佢大呢!」
阿昌笑稱,自己負責天橋清潔工作,確保地方整潔減少對他人的影響。(歐嘉樂攝)
阿昌現時在一間慈善機構擔任兼職清潔員,在3月初更憑自己雙手,成功搬到大角咀的月租床位。他表示,目前兼職薪金僅得4,000元,而床位租金則約3,000元,生活捉襟見肘,更自嘲自己是「月光族」:「有困難都要靠自己努力!」
阿華指,妻子於4年前主動提出離婚,他在翌年離開居所到天橋露宿。(歐嘉樂攝)
過來人阿華:「無同家人講去咗邊.....」
曾在同一下天橋生活的,還有57歲的阿華,但他因身體關係,已告別瞓天橋日子約一年。
他稱,妻子於4年前主動提出離婚,女兒隨母親生活,而他則於翌年離開居所到天橋露宿。阿華表示,在天橋露宿逾1年期間,拒絕跟家人接觸、刻意收藏起自己:「我無同佢哋講我去咗邊,佢地咪搵唔到我囉,費事佢哋擔心。」
他續指,曾從事清潔工作逾10年,更試過同時做3份兼職,每天僅於天橋休息數小時後,便匆忙離去上班。被問及為何不入住單身人士宿舍,他坦言目前政府資助的宿舍住宿期僅6個月,這意味著無家者在半年後便要離開,認為住宿期太短:「6個月之後可以去邊?」阿華約1年前不小心跌倒在地上,因而影響到他今後的活動能力。不良於行的他不能繼續工作,於去年在機構安排下入住私營安老院。
城大的相關研究指,露宿年期的平均數為5.1年。(歐嘉樂攝)
研究:露宿年期的平均數為5.1年 約半數受訪者露宿期逾10年
根據城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城青優權計劃」(2016)全港無家人口統計行動(HOPE)2015調查中指出,被訪無家者數目最多的地區是九龍西,特別集中於深水埗。在街頭的露宿者數目由 942 名減至 780 名,減幅為 17.2%。24 小時快餐店無家者則由57名大幅增加至256名,增幅為 3.5 倍。
在研究中,被訪無家者露宿年期中位數為8年,露宿年期的平均數為5.1年。其中50人(13.5%)的露宿期少於6個月;117人(31.5%)的露宿期為6個月至5年。其餘205人(55.2%)的露宿期超過5年,當中182人(49.0%)的露宿期更超過10年。
吳衛東指,政府應檢討目前非長者單身人士配額及計分制,增建更多公屋一人單位。(歐嘉樂攝)
非長者單身人士的公屋配額約2,200個 吳衛東:應檢討配額及計分制
社區組織協會社區組織幹事吳衛東指出,資助宿舍的住宿期為半年,而部份非資助宿舍則為3個月。他批評現時的宿舍住宿期短,難以讓無家者處理他們的問題,如申請公屋等,使不少無家者在離開宿舍後,負擔不起劏房的租金,須面對「再露宿」的問題:「1個深水埗50呎劏房租金都要3,500蚊,有返工嘅露宿者,都好難負擔得起。」
吳衛東又稱,每年給予非長者單身人士的公屋配額約2,200個,認為政府應檢討目前非長者單身人士配額及計分制,增建更多公屋一人單位。他舉例指,若1名30歲的單身人士申請公屋,按現時計分制來計算,約須等候26年才有機會「上樓」。
吳衛東重申,政府應擔當主導興建社會房屋角色,不應交由非政府組織負責。(歐嘉樂攝)
他重申,政府應擔當主導興建社會房屋角色,不應交由非政府組織負責;他認為政府有能力於半年內增建5,000間社會房屋,如把空置單位及棕地興建更多社會房屋,改善香港的房屋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