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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家者辛酸有誰知? 
與妻分居五旬漢露宿天橋:只能偷望女兒放學
  • 香港政府的一貫政策,是確保不會有人因政府執法行動而無家可歸,但本港寸金尺土,許多無家者因無法負擔昂貴租金而選擇流落街頭。
  • 陷於社會邊緣的無家者數目近年持續增加,不少無家者的背後,都有自己有家歸不得的辛酸。在港島區行人天橋露宿多時的五旬漢阿昌,與妻在教育女兒問題上出現嚴重分歧,引致不歡而散,最終把公屋單位留給妻兒,自己卻離家走到街頭露宿。
  • 阿昌至今仍未辦理與妻子的離婚手續,故公屋戶籍的戶主名字仍是他,無法申請其他公屋及綜援等社會援助。縱使處於兩難局面,他卻坦言沒所謂:「(不離婚)唔想傷害個小朋友,好似無咗個家庭咁,怕傷害到佢。」


近年本港無家者的數量有增無減,根據社署的資料顯示,2017年的無家者數量5年內增37%。(歐樂嘉攝)
近年本港無家者的數量有增無減,根據社署的資料顯示,2017年的無家者數量5年內增37%。(歐樂嘉攝)






阿昌(左一)指,兩周後返回天橋後更不時有警察來「查牌」,更揶揄他們在天橋上搭帳幕是否要「佔中」。(歐嘉樂攝)
近年有增無減  社署數字4年增近4成

近年本港無家者的人數有增無減,根據城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城青優權計劃」分別在2013年和2015年進行了「全港無家者人口統計行動」,當中指出無家者人口由2013年的1,414人,上升至2015年的1,614人,增加逾14%。社署的資料顯示,2017年全港無家者人數為1,075人,較2013年的780人加37%。

在港島區行人天橋露宿多時的阿昌指出,3年前與妻子在教育女兒問題上出現嚴重分歧,更不時經常產生誤會,引致不歡而散。他離開居所後開始露宿生活至今。

警方「查牌」揶揄是否要「佔中」

阿昌指,即使在天橋生活多年都未能適應,在街邊的車輛、馬路等發出的聲響都使他不能入睡,每天僅能休息約兩小時。他憶述,過往曾遭政府人員清場,當天巧合下著大雨,須帶著「家檔」離開天橋,四出尋找新「居所」、情況坎坷。兩周後當他返回天橋棲息,不時卻有警察來「查牌」(即查身份證),揶揄他們在天橋上搭帳幕是否要「佔中」。

阿昌至今未處理和妻子的離婚手續,故名字仍在公屋名冊上。(歐嘉樂攝)
記掛女兒   「見得一面得一面」

阿昌稱,目前妻兒仍住在公屋,而他離家後已沒有跟家人聯絡,至今仍未辦理離婚手續:「唔想傷害個小朋友,好似無家咁。」他指出,不時會走到女兒的學校附近,躲於暗角偷看女兒放學:「見得一面得一面,有得望吓都好開心。」

他坦言,因未辦妥離婚手續,故公屋戶籍仍有自己的紀錄,無法申請其他公屋及綜援。他續稱,曾與社署職員解釋,惟對方堅持要有太太的簽署才可申請。他指,明白社署跟程序做事,但卻沒考慮申請人的處境。
2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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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天橋無家者關係猶如兄弟姊妹

阿昌亦指,曾到不同地方露宿,而最終選擇天橋作為他的「家」;他解釋指,自己與天橋無家者已建立深厚的感情、互相照顧,更形容大家的關係猶如親兄弟姊妹,更打趣稱:「嗰個紅色頭髮女仔(無家者),我睇住佢大呢!」

阿昌笑稱,自己負責天橋清潔工作,確保地方整潔減少對他人的影響。(歐嘉樂攝)
阿昌現時在一間慈善機構擔任兼職清潔員,在3月初更憑自己雙手,成功搬到大角咀的月租床位。他表示,目前兼職薪金僅得4,000元,而床位租金則約3,000元,生活捉襟見肘,更自嘲自己是「月光族」:「有困難都要靠自己努力!」

阿華指,妻子於4年前主動提出離婚,他在翌年離開居所到天橋露宿。(歐嘉樂攝)
過來人阿華:「無同家人講去咗邊.....」

曾在同一下天橋生活的,還有57歲的阿華,但他因身體關係,已告別瞓天橋日子約一年。

他稱,妻子於4年前主動提出離婚,女兒隨母親生活,而他則於翌年離開居所到天橋露宿。阿華表示,在天橋露宿逾1年期間,拒絕跟家人接觸、刻意收藏起自己:「我無同佢哋講我去咗邊,佢地咪搵唔到我囉,費事佢哋擔心。」

他續指,曾從事清潔工作逾10年,更試過同時做3份兼職,每天僅於天橋休息數小時後,便匆忙離去上班。被問及為何不入住單身人士宿舍,他坦言目前政府資助的宿舍住宿期僅6個月,這意味著無家者在半年後便要離開,認為住宿期太短:「6個月之後可以去邊?」阿華約1年前不小心跌倒在地上,因而影響到他今後的活動能力。不良於行的他不能繼續工作,於去年在機構安排下入住私營安老院。

城大的相關研究指,露宿年期的平均數為5.1年。(歐嘉樂攝)
研究:露宿年期的平均數為5.1年 約半數受訪者露宿期逾10年

根據城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城青優權計劃」(2016)全港無家人口統計行動(HOPE)2015調查中指出,被訪無家者數目最多的地區是九龍西,特別集中於深水埗。在街頭的露宿者數目由 942 名減至 780 名,減幅為 17.2%。24 小時快餐店無家者則由57名大幅增加至256名,增幅為 3.5 倍。

在研究中,被訪無家者露宿年期中位數為8年,露宿年期的平均數為5.1年。其中50人(13.5%)的露宿期少於6個月;117人(31.5%)的露宿期為6個月至5年。其餘205人(55.2%)的露宿期超過5年,當中182人(49.0%)的露宿期更超過10年。

吳衛東指,政府應檢討目前非長者單身人士配額及計分制,增建更多公屋一人單位。(歐嘉樂攝)
非長者單身人士的公屋配額約2,200個 吳衛東:應檢討配額及計分制​

社區組織協會社區組織幹事吳衛東指出,資助宿舍的住宿期為半年,而部份非資助宿舍則為3個月。他批評現時的宿舍住宿期短,難以讓無家者處理他們的問題,如申請公屋等,使不少無家者在離開宿舍後,負擔不起劏房的租金,須面對「再露宿」的問題:「1個深水埗50呎劏房租金都要3,500蚊,有返工嘅露宿者,都好難負擔得起。」

吳衛東又稱,每年給予非長者單身人士的公屋配額約2,200個,認為政府應檢討目前非長者單身人士配額及計分制,增建更多公屋一人單位。他舉例指,若1名30歲的單身人士申請公屋,按現時計分制來計算,約須等候26年才有機會「上樓」。

吳衛東重申,政府應擔當主導興建社會房屋角色,不應交由非政府組織負責。(歐嘉樂攝)
他重申,政府應擔當主導興建社會房屋角色,不應交由非政府組織負責;他認為政府有能力於半年內增建5,000間社會房屋,如把空置單位及棕地興建更多社會房屋,改善香港的房屋需求。
2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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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雨不改為天橋無家者「送暖」 毒海回航義工:冀助同是淪落人
香港為亞洲知名都會,在五光十色的街燈下,卻有不少無家者身無長物,只能帶著自己的故事、流落街頭。
一個小小的飯盒,盛載的是一份對這群被社會遺棄者關顧之情。每逢周一,有數名教會人士風雨不改,來到在港島區的一條行人天橋探訪無家者,與他們聚首一堂吃晚飯。期間大家閒話家常、歡笑聲此起彼落,為這條彌漫沉鬱氣氛的行人天橋,帶來生氣。
在一般人眼中,基督教關顧無家者人士家洛和無家者,或許是「施與受」的關係,但曾經沉淪毒海的家洛卻表示,在人生低潮時,曾於街頭獲得他人關心及幫助,故希望以自身經歷,幫助同是天涯淪落人的無家者。他更笑言,「有能力去幫人,是自己的福氣」,盼社會可多體諒和了解露宿者的需要。








每逢周一,住港島區這條天橋上的無家者和教會人士都會聚首一堂。(歐嘉樂攝)
逢周一共晚膳送暖

每逢周一,住港島區這條行人天橋上的無家者,都會於晚上7時準備好飯桌和椅子,等待來探訪他們的教會人士,並且風雨不改在晚上8時「準時入席」,聚首一堂吃晚飯、閒話家常。

大家吃飯時,沒有電視節目作娛樂,天穚上亦夾雜著車聲、交通燈聲;然而飯桌上的他們,歡笑聲此起彼落、讓天穚温情彌漫。

家洛指,在人生低潮時曾於街頭上獲得他人關心及幫助,因此盼以自身經歷去幫助有需要的同路人。(歐嘉樂攝)
5年前開始探訪    學習共同語言溝通

基督教關顧無家者人士家洛坦言,自己曾沉淪毒海,當時因染有不良嗜好,導致與家人關係變得惡劣。在人生低潮時,家洛於街頭上獲得他人關心及幫助,因此盼以自身經歷,幫助有需要的淪落人:「我經歷過喺街到都可以(幫人),所以一直喺街頭做探訪工作。」

他續稱,自己於5年前開始跟隨教會探訪,更笑稱剛開始摸索如何跟無家者溝通時經常「撞板」:「要學識講佢哋嘅語言,唔係吓吓講大道理。」

家洛道出,過往在探訪期間,不時反省如何深化與無家者的關係,故決定拆下教會的「四面牆」,在8個月前把聚會地點搬到天穚,每逢周一都到餐廳自費買飯盒、與天穚露宿者分享。他指,當餐廳老闆得知他們的聚會後,更主動建議向他們捐贈飯盒,以示支持活動:「其實好多人都喺社會到關愛梗其他人。」

家洛指出,曾有市民抱著好奇心去探訪露宿者,影響到他們的生活。(歐嘉樂攝)
曾有市民抱著好奇心去探訪露宿者

然而,家洛指出,過往曾接受其他傳媒訪問後,曾有市民抱著好奇心去探訪露宿者,影響到他們的生活:「嗰時我有親自同佢哋道歉。」

他坦言,現時與露宿者的關係非一朝一夕可建立,亦非常珍惜這些關係,故他自此在處理有關無家者的報道時,會盡量避免提及地區和街道名,以保障露宿者權益。

家洛(右一)笑稱,有能力去幫人是自己的福氣,在過程中亦獲益良多。(歐嘉樂攝)
家洛:有能力幫人是自己的福氣

在不少人眼中,家洛和無家者或是「施與受」的關係,家洛卻笑稱有能力去幫人,是自己的福氣,在過程中亦獲益良多,如不斷學習說話技巧等:「
2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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