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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呎廚廁合一 劏房戶︰太太一邊上廁所我一邊煮飯

  • 由「機電工程一哥」躍身掌管香港房屋政策的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面對的不再是冰冷機器,而是有血有肉的市民。
  • 早前他探訪劏房居民後哽咽落淚,並提出政府資助「優質劏房」的建議。
  • 現實是不少劏房比陳帆所參觀的單位更加不堪,人均面積可以細小得不及一張乒乓波枱,甚至有單位馬桶和灶頭相距僅四呎,有時飯香與臭味並存。
  • 政府長遠必須加快興建公屋,改善劏房戶生活環境。

  • 《香港01》認為︰
  • 現時全港約有20萬人居於劏房,當中半數申請公屋等上樓。
  • 陳帆提出政府資助非政府機構租用舊樓單位,再改裝成衞生又安全的劏房或「光房」,以成本價出租予正輪候公屋的基層居民,作為過渡性措施,讓他們可居於較人道居所。
  • 建議提出後隨即引來連串劣評,但面對覓地困難、公屋興建量不足,上樓平均要等4.6年,陳帆的建議縱然是杯水車薪,甚或變相將劏房合法化,但何不讓他試行,令一小撮人先受惠?
  • 事實上,現時已有類似計劃,陳帆在感慨之餘,應盡快提出方案,並闡述有何政策利誘業主慷慨解囊,讓社會一同商議。

「廚廁合一」 飯味伴臭味

在劏房林立的深水埗,地產舖的玻璃外牆貼滿租盤資料,套房、有窗套房、複式套房等任君選擇,唯獨找不到「劏房」租盤,地產經紀連忙解釋,原來只是語言偽術,「套房代表房間內有廁所和廚房。」

70多歲的黃先生與妻子租住了其中一間有窗「套房」,有獨立廁所及廚房。記者到訪黃家,眼前所見完全顛覆固有想像——黃家是一個「廚廁合一」的劏房,全屋僅86平方呎,租金2,000多元,七年來業主不斷加租,現時接近4,000元,佔了家庭收入1.4萬元約三分之一。「當時住劏房,是因為租金便宜,二來近工作地點,三來近女兒。」

「廚廁房」是黃家的「特色」,在小小的30平方呎空間,由馬桶至灶頭之間沒有牆壁分隔,相距只有兩步,中間放着一個雪櫃,清潔用品、醬油、廚具共處一室,而且只有抽油煙機抽走油煙,沒有抽氣扇抽走臭氣。每當上完廁所,臭氣在「廚廁房」內半小時依然未有散去。不過地板十分乾淨,「我太太非常重視衞生,每天都會抹地,廁所更會用『綠水』、清潔劑每天抹兩至三次。」



黃先生的廚房與廁所在同一房間,衞生情況並不理想。(鍾偉德攝)

平日兩人一起在家時,會盡量避免同時煮飯和上廁所,但偶然還有例外,「曾經試過緊急情況,太太一邊上廁所,我一邊在旁煮飯,整個過程都聞到臭味,好尷尬。但那次趕時間,無辦法,唯有繼續煮。」當女兒和孫兒來探望時,十分不便,「通常他們如廁的時候,我會先出廳,入面會繼續煲湯。」

為了省錢,黃先生早午兩餐在家煮飯,然後將剩下飯菜帶到工作地點作晚餐。他現從事清潔工作,「有時掃街時會突然肚痛,要即刻走入廁所。」這種情況每月會出現約三次,時而腹瀉,時而胃痛,每次症狀維兩至三天,他懷疑食物受到廁所細菌污染。

「廚廁合一」尚有另一問題,就是在洗澡時水花會不時濺到雪櫃,恐會發生危險,「所以平日洗澡時會格外小心。」黃先生因而有特別方法,「首先花灑不能開太大。洗正面時,會用身體擋着水花;到洗背面時,人要180度轉身,再用背脊擋着水花,避免弄濕雪櫃。」洗頭時頭望着馬桶,遠離雪櫃。雪櫃與花灑之間放有一塊膠板,阻隔沖涼水流向雪櫃。刻下他最希望盡快獲得編配公屋。

柯女士與四名子女平日在家的活動範圍,主要在兩張碌架床上。(鍾偉德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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劏房8.88萬間兩年增三成

政府統計處的《香港分間樓宇單位的住屋狀況》報告書指出,2015年本港有約2.52萬個單位間成劏房,合共劏出8.88萬間,即平均每個單位「1開3.52間」,單位數目較2013年政策廿一同類調查多出32.7%;2015年有20萬人居住,居民人數比2013年增16.7%,但調查沒有包括工廈、寮屋、丁屋等,因此可能低估實際情況。

房戶的人均居住面積狹小得令人咋舌,僅有62.4平方呎,較2013年的67.6平方呎下跌8%,比前特首曾蔭權服刑時的獨立囚室70平方呎還小。2015年劏房租金中位數為4,200元,較2013年上升10.8%,佔住戶入息約三分之一,同期差餉物業估價署的私人住宅甲類租金指數僅升了7.4%,顯示劏房租金升幅遠超其他單位。



住屋是基本人權,聯合國早在1991年已提出「住屋權」概念,當中包括穩定、提供基本設施、可負擔、適合居住、公平住屋機會、適當地點及文化共融七項條件,強調每人應在安全及有尊嚴的環境中居住。香港的劏房很大程度未能達到上述要求,租戶除了需面對沉重租金壓力,居住環境亦當相惡劣。

據政策廿一的劏房調查,近半受訪租戶缺乏廁所、廚房或食水其中一項設備,房內勉強放得下廚、廁、枱及床,像黃先生那種「廚廁合一」設計也屢見不鮮。未能符合《建築物條例》及《消防條例》的劏房數以萬計,單是今年已發生多宗意外,如1月和4月荃灣、深水埗先後發生劏房大火,6月觀塘及紅磡劏房分別塌天花和露台。

陳帆早前到訪深水埗劏房戶家庭並出席基層市民居民大會,發言時感觸良多,「在不夠100平方呎的劏房,起居飲食、清潔衞生、做功課讀書都要在床上進行,真的很慘,這不是我們可接受的!」陳帆說時不禁流淚,兩度哽咽,「我們需要給市民、下一代希望,其實是容易講,但要做出成績需要決心、需要時間,現在政府是有決心為市民提供適切居所。」


幫助基層的社區組織協會現時有一個小型計劃,該機構向業主承租了一個單位,翻新後間成四間各約100平方呎劏房,租給四個家庭,租金按其經濟能力釐定,每月各2,000多元,質素相比一般劏房為佳。陳帆看中社協這「優質劏房」計劃,提出政府也可落場與非牟利組織或社企合作,向業主租用單位再分租予基層入住,「與其讓經營劏房的人牟取暴利,可不可以由我們(政府與民間組織)去營運?」

陳帆其後更詳細解釋「同屋共住」構想,其一為劏房模式,以分間劃出不同獨立空間,但面積、衞生及安全會較現時劏房理想;另一為類似「七十二家房客」模式,不同家庭合租同一單位,共用廚房和廁所。陳帆期望此計劃由政府帶頭,並逐漸推廣成為一個「社會運動」,因此除了由政府資助外,正構思透過眾籌方式籌集計劃資金,以爭取公眾支持。


他亦稱已跟發展局和勞工及福利局商討,又與業主、慈善機構及社福團體接觸,各方反應正面,有信心可在年內推出計劃,預料首階段可納入百餘個各約500平方呎的唐樓單位,各間成四至五間約100平方呎獨立房間,租金與市價相若甚至低於成本價,每月約4,000元。他強調這是為改善基層市民的居住環境,而非代替公屋,政府仍需覓地興建公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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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質劏房】良心業主也住劏房
  • 現時部分劏房的呎租貴過豪宅,不過有良心業主卻以呎租僅約20元,出租劏房兼包水電費。
  • 62歲的強哥就是這樣的業主,連自己都成為劏房住戶。

已退休的強哥擁有深水埗一個面積約1,000平方呎的唐樓單位,扣除走廊、露台、廁所及廚房空間外,其餘地方分間成八間劏房,部分有獨立廁所,其他則用公家廁所。劏房有大有小,平均每戶面積約62平方呎,租金介乎1,200元至2,000元,即呎值介乎20至30元,低於市值租金。

翻查地產網站的資料,深水埗唐樓60平方呎面積的唐樓,月租介乎1,800元至4,000元,平均呎租介乎30至66元。同區一些新樓租盤,設施簇新,景觀開揚,呎租卻低過劏房,如長實丰匯一個實用710平方呎單位,叫價月租2.35萬元,平均每呎33元;恒基曉尚低層418平方呎單位,月租1.63萬元,平均呎租39元。

強哥最初是經營賓館,但後來因消防問題轉而改為出租板間房,到現在變成劏房,屋內間格與板間房時相若。「反正一個人住不到1,000呎,於是便分租出來,希望每個月賺取租金收入。」基於一些問題,他自己也住在該單位靠近大門口的一間劏房。



包水電費卻被濫用

強哥一力承擔住戶的水費和電費,但因業主付錢,租客自然不會為他慳住用,「有些住戶連續24小時開冷氣,無論落街買餸、返鄉下,房內冷氣長開,單單是上個月的水費、電費就已經7,000元。

強哥退休時有一筆積蓄,本來希望以出租劏房幫補生活,但不幸不時遇着租霸欠租,又要幫他們「補貼」水電費,以致積蓄愈來愈少。他的租客主要是基層、少數族裔及邊緣人士,收入不高,大多由非牟利組識「無家者之家」轉介入住。「我經常參加他們舉辦的活動,從中認識了該組織的員工,他們不時打來問我有無房安置無家者。」但強哥不是開善堂,但租金低於市價,同時亦會體諒租客困境,對欠租「隻眼開隻眼閉」,「試過有些住客住畢兩個月才交租。」

今年70歲的賢伯在上址住了十年,單位面積約72平方呎,月租1,400元。「現時同區租金最少三四千元,根本負擔不起。」幸得強哥這個良心業主令他有瓦遮頭,「剛剛搬進來的時候,強哥知道我經濟困難,每次交完租都會退回七、八百元給我,還好好人地跟我說『錢不夠就拿去用啦』,曾經有一兩年時間都是這樣。」


強哥以呎租20元出租劏房兼包水電費,有時租客處境不妙時更會「隻眼開隻眼閉」。這種「包租公」,可謂近乎絕跡。(鍾偉德攝)

現時強哥唐樓單面臨兩個問題。第一屋內設施殘舊,走廊牆身的石灰一片一片剝落,有租客木門毀壞,門口穿了一個大洞,拉門時與地板磨擦而嘎嘎作響。第二是個別租客不注重衞生,用完的廚具佈滿油漬,吃剩的飯盒雜亂堆在地上,惹來蒼蠅蟑螂;其中四間沒有窗的劏房長年不見天日,房間傳出惡臭。

劏房經過改裝後,或可改善居住情況。張女士住在佐敦劏房,房間面積雖然只有113平方呎,但業主將室內重新裝修,牆身潔白明亮,而且有一排窗令日間屋內光線充足。「業主好好人,每月只收我2,800元。本身我住深水埗劏房,見到這個單位當然立即搬過來。」

深水埗區議員鄭泳舜指出,舊樓劏房業主難以負擔劏房的裝修費用,如果政府帶頭做,需要有足夠的誘因。要提升劏房居民的居住質素,除了良心業主平租之外,社區組織協會曾倡議,成立基金以資助劏房租戶進行家居基本裝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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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劏房,讲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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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合法劏房」是否妥當?
信報財經新聞 2017-07-17 A17 | 時事評論 | 影子長策會 | By 陳紹銘

新一屆政府正式上任,運房局局長陳帆在落區後表示「我哋做劏房得唔得呀?」及後則提出類近「七十二家房客」及「合法劏房」的想法,似乎仍未有具體定案。
意見出台,坊間最少有幾種意見,有指計劃意願良好值得嘗試,作短期支援;亦有指規模有限杯水車薪;也有反對者認為此舉將推動劏房合理化,粉飾房屋問題。
不過,政策影響不是非黑即白,而最少有以下四點必須留意︰

一、細小「劏房」合法成疑

首先,陳帆自己引用「劏房」用詞,有兩個惱人的問題:「什麼是劏房?」及「到底有沒有合法的劏房?」
這些問題,曾在幾年前的《長遠房屋策略》諮詢中熱烈討論,但未見清楚共識。就此,屋宇署有較具體的描述,如「劏房」的定義︰「分間單位,俗稱『劏房』,一般是指在建築物原先經批准的圖則上顯示的一個樓宇單位,被分間成兩個或以上的獨立房間」,署方亦於網站列出劏房可能引發的問題(如結構安全、通風排水)及相關的法例要求(符合「小型工程監管制度」及《建築物條例》等),亦設有機制舉報違規建築。大概意指「劏房」可以合法,但有相當違規風險,政府亦會打擊違規住房。

合法不等同合理

雖然陳帆多次強調項目要合乎安全及衞生條件,但相關要求並不易達到,最少要滿足《建築物條例》及《消防條例》等最低標準,若如陳帆舉例提出,在一個五六百方呎的單位分成幾個劏房,要完全滿足透光、通風、消防等要求,恐怕難以合法成事,如要放寬條例限制,則會是基本要求的倒退。
另外,過往團體如「要有光」或社區組織協會提供的住屋計劃,都不如官方定義的「劏房」,而是一種「共住」(co-living)的模式,即在一個大單位(或作較簡單的分隔),住戶共用一定設施同住,涉及的法例及監管較少,不過,其實現已有不少年輕人或留港生以合租共住的模式居住,如此「建議」又有何創新?政府有何角色?而且,合法不等同合理,重回「七十二家房客」標準是否倒退?又,從前房屋署曾興建共住式的長者單位,結果爭吵衝突甚多,署方最後承認政策失敗,最後改回獨立單位,局方又如何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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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劏房」合理化問題及期望管理

更令人擔心的是政策副作用及其政治含意,例如社會(尤其網絡上)已有相當反對意見指「政府帶頭做劏房」、「劏房合理化」等,更以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曾經營劏房作取笑對象,這些社會意見是重要的,因為政策的影響不單在於服務對象當刻的利益,也會影響市民期望,或會產生其他負面影響。

「劏房」過去是一個比較含糊的用詞,主要用於形容環境惡劣、面積狹小的住房,包括獨立廚廁百多呎的房間,也包括共用廚廁幾十呎的板間房、梗房或十多呎的床位,社會普遍認為「劏房」是個「負面標籤」,是不適切的、不宜居的、不理想的、不能長住的,但如今政府卻高調提出劏房項目,林鄭月娥亦指「劏房其實是個形容詞」,合法分間樓宇「並非無可能」,如此說法,是否有意令「劏房」一詞變得愈來愈「合理」?這似乎更是一種期望管理,嘗試減少民怨,叫市民接受現實。

別看輕這種看似虛浮的政治含義及期望管理,因為社會對於「合理」的想像是非常關鍵,數十年前,不少人住在籠屋、板間房、徙置區,正是因為市民對「合理」的想像一直提升,認為這類房屋「不合理」、獨立住房的「期望」愈來愈大,香港的住屋標準才一直提升,但近年像有點倒退情況,若市民都「習以為常」一百幾十呎、或分間單位為合理,這便是倒退。政府的「資助劏房」計劃會否有此後果,必須注意。

若政府非有意將劏房合理化,當局應考慮改用其他用語,例如「過渡房屋」、「家庭宿舍」等等,最少有「暫時性」的意義,亦確認那不是一個長期宜居的地方。

三、資源分配程序公義問題

政府曾提出考慮支援或資助社企推行計劃,有說是運用社會資源,亦說不排除將來動用政府資源。如此,則更需留意資源分配的程序問題,首先,社企定義甚廣,受資助的社企盈利如何受限制?用過往65%投資本身業務作分界?那為何不是直接資助慈善團體或非牟利組織,將盈利全部直接用於居民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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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官意志易惹質疑

另一個是程序問題。如上個政府年度,時任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決定把位於深井的紗廠員工宿舍交給「要有光」企業管理,並沒有公開招標及競投,已引來社會質疑,但當時林鄭月娥只表示會「一力承擔」,卻沒有交出合理的原因,何等的官威。

這不是評論個別計劃或企業的好壞,而即使這是良好計劃良心企業,但政府是用什麼程序將公家資源撥出,還是只靠長官意志?例如坊間有辦學團體的教育模式得到社會認同;或有個醫護組織在地區名譽良好,政府能否個別撥土地及資源給個別團體?尤其政府提及大規模推動,如日後有相似意念、計劃的團體想加入又如何?是否關係良好才有資源?或是鼓勵想推動扶貧也應先與高官建立關係或得到長官認同?

四、多管齊下別淪為政治口號

陳帆提出「勿以善小而不為」,原則上是對的,短期措拖協助基層居民亦無不妥,亦應多管齊下改善基層住屋環境,但如此說話出自高官口中則難免淪為政治口號甚或是笑話,這不是吹毛求疵,而的確有更多政府「非不能實不為」的改善方案,如用市建局土地建公營房屋、餅塊地增建過渡宿舍、或回購公屋居屋或私樓單位、租金津貼予輪候公屋逾3年家庭等,動輒可協助逾千住戶;民間力推空置稅,希望短期增加住宅供應及為租金降溫,政府多次回應空置率極低政策無效,今天卻說可以大規模鼓勵業主出租空置單位?還有累進房屋稅、累進差餉、租務管制等,都是不用等候逾數年的覓地建屋就可推行的,若陳帆真的「勿以善小而不為」,以上民間建議為何不推?

「善大不為」成問題

這次「資助劏房」爭議的重點其實不在計劃本身,事實上,過去早已有相類似的計劃,例如因安置籠屋居民而興建的單身人士宿舍;未來數年落成的青年宿舍;運用唐樓單位分租,基督教無家者協會、善導會也有相近計劃,出租給露宿者或釋囚等。但最大的問題,在於政府「善大不為」,卻裝作盡力而為,這猶如是,民間說少數族裔歧視問題,政府說會加聘幾個翻譯;民間說院舍問題,政府說會加幾十個人手巡查;民間說住屋問題,提出多年的人口議題(包括投資移民、單程證審批議題)、房稅租務、土地分配(如丁屋地、短租地)等議題毫無寸進,今天政府卻高調提出「合法劏房」,「雷聲大、雨點少」,難怪引來民間反響。要真正多管齊下,盡力而為,實在還有很大改善空間。

陳紹銘
影子長策會、香港政策透視、社工復興運動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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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上總是有許多用肺講嘢嘅人,明哥金句:幫得幾多得幾多……大家拭目以待,我相信政府推出嘅劏房一定大受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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