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
育有5歲女兒的單親媽媽,為多領3,000元資助,兩度向關愛基金辦事處申請三人家庭資助,並冒簽前男友簽名。最終基金職員認為前男友簽名有可疑,向他查問後揭發案件。涉案單親母早前承認兩項使用虛假文書罪,還柙兩周,今被判接受150小時社會服務令。
辯方指,被告李勵儀(22歲)的社會服務令報告內容正面,顯示她對人關懷,思想簡單。裁判官接納被告有悔意,重犯機會低,案中申請資助亦不成功,故沒有得益。
案情指二人家庭可獲關愛基金8,000元資助,三人家庭則可獲1.1萬元。基金秘書處去年8月22日及26日分別收到兩份三人家庭資助申請表,申請人是被告、其姓張前男友及兩人的女兒。辯方早前求情指,被告與前男友於2015年分手前,曾兩度成功申領關愛基金。前男友從沒資助女兒,被告為取得更多資助而犯案。被告現已有新男友,女兒則交由雙親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