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歲開始到現在二十歲,阿坡每隔一段時間就要續簽一次行街紙,所用的照片也由嬰孩變為成人。
「雖在香港長大,並已經生活了十八年,但是欠缺一張身份證,總覺得自己格格不入,就像不屬於這裏一樣。」今年二十歲的劉曉坡,表面上與一般香港年輕人無異,卻其實活在完全看不到前路的「無證世界」,既痛苦又無奈。
九六年在廣東海豐縣出生的阿坡,原本由祖母照顧,但兩年後祖母離世,其港人父親劉少民(民叔)於是找親友幫忙,利用私家車將他偷運來港,「當年父親怕我暴露身份後會被遣返,所以一直不敢帶我出街,即使期間有傳言指政府即將特赦非法入境者,但他又擔心是假消息,約一年後,才帶我到入境處自首兼申請居港權。」
阿坡所指的「特赦」,是政府在九九年六月推出的「寬免政策」,但申請人必須在九七年七月一日至九九年一月二十九日從內地來港,並向入境處提出申請居港權,才符合不被遣返資格。由於阿坡在九九年六月才去自首,入境處須時間核實其身份及研究如何處理,故向他發出行街紙,讓其暫留本港生活。
翌年,入境處指他在提出居港權申請時,已超出「寬免政策」期限,並認為其個案並無人道及恩恤理由,不能酌情批准他留港,因此拒絕其申請,更向他發出遣返令。由於當時阿坡只有四歲,在內地又沒有親屬照顧,民叔提出上訴,令阿坡不用即時遣返內地,結果一拖便十七年,情況依然膠著。
民叔一心為兒子着想,才冒險帶他來港,沒料卻因當年的錯誤決定,一直未能為阿坡取得居港權,「諗住保護個仔,所以在度清度楚後,才帶他到入境處自首,想不到反而連累他錯過寬免政策,令我內疚至今。」
父母養育阿坡多年,並一直對他疼愛有加,雖然無血緣關係,但無損彼此之間感情。
阿坡在內地出生後由祖母照顧,至兩歲時祖母離世,他便被父親偷運來港。
本帖最後由 folee0001 於 2016-03-15 15:09:54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