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現居的公屋是大約230呎,2-3人單位,我是戶主,細佬是成員,有以下問題請教一下
1.細佬結左婚是不是一定要除名,我會變成寛敝戶嗎?
2.如果我結婚,可以加我老公個名入黎嗎?佢本身都係住公屋是成員?
3.如果我老公可以加名,大吉利是講,將來我有乜意外唔係度,我老公仲可唔可以係度住架?
4.現住的公屋,住左兩三年,未住夠十年唔洗審查,可以加我老公名,要唔要再審查?
5.如要再審查,如果唔過新金尚限唔洗交倍半租,咁二年後要唔要再審,還是跟之前由入伙開始計起十年後再審查?
感謝~
本帖最後由 MissChanChan 於 2015-05-14 17:52:08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