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 az
可能天氣凍.....
但個死人音樂都開得幾大聲下 , 重低音 bomb bomb 聲
patkitli 發表於 2015-02-05 20:31:14 原文
http://www.epd.gov.hk/epd/noise_...m3/ordinance_7.html
第4及5條的規定均由1989年11月1日開始生效。
條例第4條為一般規定,用以管制在晚上十一時至翌日上午七時,或在公眾假期發出而屬這類性質的擾人噪音。
條例第5條賦權當局管制於日間或夜間任何時間在住用處所或公眾地方內發出的某些噪音。這類噪音源包括動物、雀鳥、樂器、揚聲器、遊戲、經營生意或業務和冷氣機等噪音。
「住用處所」一詞指獨立住所或住戶單位,而並非指整幢大廈,因大廈可能商住兩用,低層甚至可能作為工業用途。大廈非住宅部分發出的噪音受條例第13條管制。
條例第4及5條所管制的噪音來源,因有其特性,故不適宜用具體確定的可接受噪音聲級或量度程序來評估其程度。一如其他國家,
住用處所及公眾地方發出的噪音是由警方根據當時情況,認為噪音構成滋擾時,才加以處理。
其實現在的法例唔係硬性規定"係晚上十一時至上午七時 或 公眾假期"才可以作出投訴,呢個時段只係叫做"噪音管制時段".
而一般日間時段,只要你認為係受到這些聲浪滋擾, 其實都可以向屋村保安和管理處投訴, 甚至乎報警,至於警方如何處理就係另外一回事.
個人意見 : 如果唔想自己住的地方變成另外一個屯門公園,最好係這群大媽大叔人數不多的時候做吓教育工作會好d.本帖最後由 ricky6882005 於 2015-02-06 00:17:28 編輯